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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审计

作者: 爱可网 时间:2024年04月10日 来源:www.ik35.com

公司内部审计篇1

  国际内部审计协会在1999年6月,对内部审计的定义、职业准则以及道德规范等进行了全面修改,提出了能够适应当代内部审计发展的新定义,将以独立性为基础的保证活动和以决策有用性为基础的咨询活动并列起来,提高了内部审计的地位,扩大了内部审计的责任和工作范围,将内部审计进一步提升至风险管理和公司治理的高度。在新定义的基础上,IIA建立了新的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框架,并特别强调内部审计应通过“参与式”审计活动以体现其“增值”功能。

  “安然事件”后,2002年美国国会出台了《萨班斯法案》,从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财务会计处理的准确性、确保审计师的独立性以及改善公司治理等方面,对美国现行证券法、公司法和会计准则等进行了若干重大修改,加强了公司主要管理者的法律责任;特别要求公司管理当局要对其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做出承诺,并由独立审计师做出鉴证;对公司审计委员会做出了规范。随后,纽约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的构成做出了规定,要求所有上市公司都要建立内部审计职能部门。2002年IIA在给美国国会的建议中指出:董事会、执行管理层、外部审计、内部审计的协同是健全治理结构的基本条件,其中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人员)的主要作用是增强报告关系上的独立性。面对外部环境变化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2004年IIA对2001年的《内部审计实务标准――专业实务框架》进行了修订,新的标准增加了5条新准则,并在不同程度上对原有的17条准则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内容主要涉及有关保证准则。新标准明确了保证工作的性质和范围应由内部审计人员决定,而不是由委托方决定,以确保确认的独立性和客观性。这一改动体现了当代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不断强化的趋势。

  经过以上法律和制度建设方面的变化,内部审计工作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也发生了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制度方面的职能进一步强化。《萨班斯法案》颁布之后,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内容成为在美上市的公司年报的强制披露义务,内部审计职能通过内部控制这一领域再次得以强化,尤其是内部审计人员要在保证有效的内部控制和健全的财务报告方面发挥关键作用,内部审计在企业组织的重要性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2、内部审计成为改善公司治理的重要基础。在纽约证券交易所要求所有上市公司都要设立内部审计部门的环境下,内部审计部门与董事会、执行管理层、外部审计并列成为有效企业组织治理的四大基石。具体表现为:内部审计应该评价并改进组织的治理过程,为组织的治理做贡献,从而推动组织道德和价值观的良性发展;内部审计在确保实现组织目标和维护组织道德观和价值观的基础上,要树立风险管理与控制观念;要保证董事会、管理层、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四个因素在企业组织治理过程中的协调。这些建议和要求为内部审计参与公司治理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3、内部审计活动涉及到整个业务与管理流程。“安然事件”后,内部审计的地位不仅仅表现在独立性和权威性的提高,而且还表现内部活动开始涉及整个业务与管理流程。

  这些变化将使以往由内部审计机构对控制的适当性及有效性进行独立验证,发展为由企业整体对管理控制和治理负责。内部审计将从以前的消极的以发现和评价为主要的内部审计活动转向积极地防范和解决问题;从事后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转向事前防范;从单纯强调内部控制转向积极关注、利用各种方法来改善公司的经营业绩。转

  二、公司治理结构的改革将内部审计推向前沿

  公司治理结构通常指的是法人治理结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会,董事会聘任管理层,监事会监督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制衡机制的组成。一些学者在论述公司治理结构时,也讲到两权分离、三足鼎立的制衡格局。如吴敬琏在1994年提出的观点认为,所谓的公司治理结构是指由所有者、董事会和高级执行者即高级经理人员三者组成的一种组织结构。在这种结构中,上述三者之间形成一定的制衡关系:所有者将自己的资产交由公司董事会托管;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拥有对高级经理人员的聘用、奖惩及解雇权;高级经理人员受雇于董事会,组成在董事会领导下的执行机构,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经营企业。在这样的公司治理结构中,股东及股东大会与董事会之间、董事会与高层执行官之间存在着性质不同的关系,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就要明确划分股东、董事会、经理人员各自的权力、责任和利益,从而形成三者之间的制衡关系。在这个公司治理结构中,把制衡机制简单地归结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关系,根本没有将审计作为制衡的重要因素。

  随着美国安然、世通、施乐等粉饰业绩案件,日本雪印食品公司的舞弊案件及中国上市公司中名目繁多的关联方交易、“掏空”等案件的相继曝光,围绕着“公司的社会责任”、“企业信用”以及“董事会的战略参与”等问题,再一次引发了人们对公司治理问题的反思。安然事件后,管理层财务造假已成为不争的事实。著名的信贷评级机构魏斯公司2002年上半年对美国七千家上市公司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有多达三分之一的美国上市公司可能有篡改其盈利报告之嫌。美国《首席财务官》(《CFO》)杂志于2002年8月1日公布了一份调查报告,发现过去5年中,美国大公司中17%的CFO们受到来自上司的压力,被迫出具虚假财务报告,18%的财务经理在编制预计账目时,没有遵循通用会计准则,27%的受调查的CFO称,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上并没有反映出所有的负债。事实表明,目前的公司治理结构遏制不住财务造假,审计失效弱化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制衡机制。李金华审计长于2003年11月5日在南开大学举行的第二届公司治理国际研讨会上指出,目前,公司治理问题已经成为国内外理论界和实务界研究的一个世界性的课题。

  各国在考虑如何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问题时,都会涉及到审计监督机制的建立及其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地位问题。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审计监督安排由外部审计监督和内部审计监督两方面的内容组成(李维安)。内部审计的全球性职业组织——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于1999年通过了内部审计的新定义,强调内部审计要在公司治理领域发挥作用。2002年7月,IIA在提交给美国国会的《改善公司治理的建议》别指出,健全的治理结构建立在董事会、执行管理层、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四个“基本主体”的协同之上。IIA研究基金会在2003年先后了《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和公司管理中的作用》、《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职责:萨班斯法案的遵循》两份研究报告。这些研究表明了内部审计被推向最重要的企业发展趋势的前沿——企业需要承担更大的责任、具有更高的道德水准;需要恢复投资者在市场上的信心;需要很好地控制企业目标,公司董事会、新闻媒体、投资者、分析师、管制者越来越认同内部审计在这些方面的重要性。

  关注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源于两个重要趋势:一是研究表明,内部审计与公司治理质量相关。大量的研究表明,内部审计能对公司治理产生积极影响。内部审计在一定条件下可以预防财务报告的违规行为和员工的偷窃行为;内部审计的独立性越高,越可以改善控制环境、减少报告错误、提升报告质量;内部审计的参与也有利于公司业绩的改善。二是人们越来越重视内部审计,不断地扩展内部审计在确保公司治理质量方面的职责。此外,美国《萨班斯法案》的出台、纽约证券交易所新的上市规定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尽管萨班斯法没有直接涉及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但对审计委员会、外部审计人员及管理层治理要求的扩展,意味着内部审计作用也要扩展。2002年纽约证券交易所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必须设立内部审计部门。这些法律的颁布是对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价值的认可,也提升了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性。

  三、内部审计在我国公司治理结构中的现状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市场规范的不断健全,中国企业的内部审计有了很大的发展,绝大多数的大型企业都设立了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开展形式多样的审计活动。但总体来说内部审计工作还是落后于企业管理实践,不能很好地满足经营管理的需要,主要表现为(1)审计职能以查错纠弊为主,没有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2)审计范围局限于财务会计领域,没有扩展到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3)审计方式主要是事后审计,没有拓宽到事前和事中审计。

  目前,我国存在以下三种形式的内部审计模式:

  1、监事会领导下的内部审计模式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它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监事会的职权主要是对董事、经理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是否违反法律、法规和章程进行监督。将内审设在监事会,使内部审计完全以监督者的身份出现,与管理阶层脱钩,有助于审计机构的独立、公正审计,不受行政干预,其缺点是:不利于促进公司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因为监事会不能兼任公司的经营管理职务,没有经营管理权。因此,这不能直接服务于经营决策,也就难于实现通过内部审计,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2、总经理领导下的内部审计模式

  总经理是公司的最高经营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使内部审计接近经营管理层,有利于直接为经营决策服务,有利于实现内部审计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同时,这种设置方式既达到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目的,还保持了审计的独立性和较高层次的地位。使内审机构与财会等部门相对独立,便于内部审计对这些部门进行有效的评价与监督。然而,这种设置不利于内审机构对总经理的责任、业绩等进行独立的评价和监督。总经理下属部门的很多活动是在其授意下进行的,内审机构对这些部门的检查可能在一定程序上受到阻碍。因此,总经理领导的组织模式难于对本级公司的财务和总经理的经济责任进行监督和评价。

  3、董事会领导下的内部审计模式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直接对股东大会负责。职责是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策略以及任免总经理等。在这种组织模式下,内部审计能够保持较高的独立性、权威性和较高的地位。同时也使内部审计具有一定的灵活性:既便于其为委托人服务,又便于其与经营管理层联系;既便于其对管理层进行独立的评价与监督,又便于其为管理层加强管理、提高效益服务。企业在董事会内设置审计委员会,并将其做为董事会内的一个分支机构,人员一般由非行政董事及具有管理、财务、技术、营销等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士组成,它是董事会与内部、外部审计师沟通的桥梁,分担了行政董事在内部控制和财务报告方面的部分工作,能够最大限度地体现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因为这种隶属于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独立于管理当局,总经理及公司的全部经营管理活动都要接受审计,审计结果直接向委员会报告,使内审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另外,也有利于保证现代企业制度下内审职能的发挥。

  通过对2001年至2004年沪市246家IPO公司的招股说明书的分析,可以发现在2001年上市的55家公司中仅有31%的公司单独设立了内审部门,2002年上市的67家公司中有43%的公司单独设立了内审部门,2003年上市的66家公司中有44%的公司单独设立了内审部门,2004年上市的58家公司中有60%的公司设立了单独的内审部门。四年来,设立内审部门的公司比例翻了一倍,从中可以看出内审的作用在近几年中得到了人们的重视,内部审计在加强公司管理和公司治理方面发挥了更重要的作用。在单独设立内审部门的110家公司中,有22%公司的内审部门隶属于董事会,2%公司的内审部门隶属于监事会,76%公司的内审部门隶属于总经理。这暗示了我国企业的内部审计机构是作为普通职能部门存在的,更多的进行的是管理工作,尽管有的企业名义上规定内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但由于企业本身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实质上内审机构主要接受经理层管理,远没有上升到公司治理的高度。

  面对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治理方面作用的显现,我国也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来加强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1997年12月,中国证监会出台了《上市公司章程指南》,其中就对内部审计进行了专门的规定,并规定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2002年1月,中国证监会和国家经贸委联合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其中规定了上市公司可以设立审计委员会,并且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招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的具体职责是:(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2)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3)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4)审核公司的信息及其披露;(5)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到日前为止,中国内部审计协会陆续颁布了中国内部审计基本准则、二十四项具体准则和两个内部审计实务指南,对中国内部审计的基本概念、内部审计的目标、宗旨、范围、性质与功能等基本规范作了全面界定,为中国内部审计活动和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了一套权威性的准则。但是,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象美国证监会那样强制规定上市公司必须设立内审部门。这一方面说明了我国内部审计的治理职能还没有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另一方面也说明了我国公司治理本身可能就处于一个初期的发展阶段,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结构中还缺乏法律基础,要让它发挥作用还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因此,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大力加强内审部门的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以改善公司的治理效果。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不断深入,上市公司内部的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浮出水面。因此,如何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内部控制、保证企业资产增值与合理配置、抑制管理腐败、合理控制决策风险等重大课题引起众多业内人士的关注。从国际内部审计的发展经验来看,要解决这些重大问题,我国的企业组织既要将内部审计作为企业组织管理控制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要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并与外部审计、董事会及高管层互为补充,成为企业组织治理的有效工具之一。这就为我国内部审计真正介入企业组织的治理过程,并发挥重要的保障作用提供了足够空间,也使得内部审计将为促进有效的公司治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著,《内部审计实务标准——专业实务框架》,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编译,2004

  [2]李维安,《美国的公司治理:马奇诺防线》,2003

  [3]耿建新续芹李跃然《内审部门设立的动机及其效果研究》,审计研究,2006(1)

公司内部审计篇2

  一、公司治理结构的改革将内部审计推向前沿

  二、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地位

  这些变化将使以往由内部审计机构对控制的适当性及有效性进行独立验证,发展为由企业整体对管理控制和治理负责。内部审计将从以前的消极的以发现和评价为主要的内部审计活动转向积极地防范和解决问题;从事后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转向事前防范;从单纯强调内部控制转向积极关注、利用各种方法来改善公司的经营业绩。

公司内部审计篇3

  (一)内部审计机构设置情况

  26家上市公司全部设立了内部审计机构,其中24家设有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占92.31%;2家未设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1家内部审计机构隶属于监察部,1家由企业管理部履行内部审计职责。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或岗位的上市公司有10家,占38.46%。具体来看,有36家子公司设立了内部审计机构或岗位,占纳入海南省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总数(335家)的10.75%,

  (二)内部审计机构的隶属情况

  26家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机构隶属关系类型多样,但主要是隶属于公司董事会,其中,隶属于董事会(含审计委员会)的19家,隶属于管理层的1家,隶属于董事会和监事会的1家,隶属于董事会和纪委书记的1家,隶属于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1家,隶属于董事会和管理层的3家。

  (三)内部审计机构人员配备情况

  26家上市公司共有内部审计人员134人,单家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一般在1~7人,个别上市公司达到16人和31人。在134名内部审计人员中,专职人员占68.66%,兼职人员占31.34%;年龄结构30岁以上的占76.87%,40岁以上的占35.07%,30岁以下的占23.1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占83.58%,本科以下的占16.42%;会计、审计相关专业人员占74.63%,拥有会计、审计相关证书的人员占73.88%,其中注册会计师或高级会计师占4.48%,注册内部审计师占5.22%;内部审计工作经验在1至5年的占61.94%,6至10年的占26.87%,11至20年的占7.46%,20年以上的占3.73%。

  (四)内部审计制度建设情况

  26家上市公司大部分已建立了内部审计制度体系,其中,建立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有24家,占92.31%;已建立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部门考评机制的各16家,分别占公司总数的61.54%。

  (五)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1.内部审计的组织方式。26家上市公司中,内部审计工作由内部审计机构独立完成的有21家,占80.77%;由内部审计机构牵头,其他部门协助的有1家,占3.85%;部分外包其他机构完成的有4家,占15.38%。

  2.内部审计的实施方式。26家上市公司中,19.23%的公司开展的内部审计工作属于事后审计,46.15%的公司开展内部审计以事后审计为主,部分业务实施事中审计,34.62%的公司在事后、事中、事前同时开展。

  3.利用信息技术情况。26家上市公司已开始利用信息技术辅助内部审计,其中,50%的公司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利用了信息技术辅助开展审计工作,其中7.69%的公司开发了专门的审计软件,42.31%的公司利用公司财务核算软件及OA办公室系统。

  二、海南省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及职能定位不合理,独立性不强

  海南省仍有2家上市公司未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截至2014年9月末,在已设置独立内部审计机构的上市公司中,仅10家以“审计部”命名,14家以“监察、法务、稽核、纪检……审计部”命名,大部分内部审计机构存在与“监察”、“法务”等合署办公的现象,部分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还同时承担内控规范体系的建设和评价两个不相容职能,表明部分公司虽已设置专门的内部审计机构,但其职能定位并非专注于内部审计工作,还承担着一些被审计对象的工作,导致内部审计机构发表的审计意见难以真正独立。内部审计作为公司内部的专业性监督检查组织,它与股东、债权人等不存在直接的委托与受托关系,其本身也不能单独承担公司治理的监督职能,必须依附于公司治理的监督机构(如审计委员会、监事会等)作为支持力量存在。一般来讲,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的领导模式更有利于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董事会的有效领导能提高内部审计的权威性,审计委员会可利用其专业方面的优势,提高内部审计的专业性。海南还有6家上市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直接隶属于管理层,在“被审计对象”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不利于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二)内部审计人员数量较少,经验不足,力量薄弱

  海南省上市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平均为5人,专职人员平均3.5人,1家公司无专职人员,4家公司专职人员仅1人,6家公司专职人员2人,内部审计人员数量少。在培训方面,2家公司内部审计人员未参加内部审计相关培训,12家公司仅参加了1次培训,审计人员参加培训学习次数较少,审计相关专业知识不足。在工作经验方面,1至5年内部审计工作经验的人员占61.94%,表明大多数人员经验不足。

  (三)内部审计制度不够健全,执行不到位

  海南省仍有2家上市公司未建立内部审计工作制度,8家未建立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评价机制,且已建立的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评价机制,大多包含在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中,未形成独立制度。从实践情况看,部分上市公司未能按照制度规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如部分公司内部审计报告未按照制度规定报送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而是报送给分管副总;部分公司虽建立内部审计考评机制,但未实际执行。

  (四)内部审计借助外力不足,信息化程度不高,难以全面发挥内部监督作用

  目前,海南省80.77%的上市公司由内部审计机构独立完成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工作主要在事后开展,有一半的上市公司未利用信息技术辅助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由于内部审计力量薄弱、信息化程度不高,内部审计机构完全依靠自身力量对上市公司进行事后审计,难以实现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的目标。

  三、改进海南省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思考

  (一)完善内部审计机构设置,提高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一是设置独立专门的内部审计机构,专职从事内部审计工作,与监察、法务、内控建设等职能分离开来,充分利用有限的内部审计资源,发挥内部审计监督职责。二是内部审计机构直接隶属于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高内部审计的权威性、专业性和独立性。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内部审计的专业胜任能力

  一是应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充实内部审计力量,使得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都能在内部审计的监督范围之内,去除内部监督死角。二是组织多种形式的内部审计理论及实务培训,鼓励内部审计人员自学新知识、新法规,不断更新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知识,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三是针对内部审计专业性、独立性强的特点,制定差异化的考核激励办法,调动内部审计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培养内部审计人才。四是鉴于海南本地内部审计专业人才缺乏及薪酬水平不高的实际情况,上市公司应适当提高关键内部审计岗位的薪酬水平,吸引岛外内部审计专业人才加入到公司内部审计中来。

  (三)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执行力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内部审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结合本组织的实际情况制定内部审计工作手册,指导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通过健全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质量控制制度及考评机制,明确内部审计机构的权利和责任,提升内部审计的独立性,规范内部审计标准、质量控制程序和方法,改进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完善内部审计考评机制,激发内部审计人员工作热情和动力,才能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执行力。

  (四)加快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提高内部审计效能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快速发展和社会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信息系统在企业得到了迅速普及和广泛应用,给内部审计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开发内部审计信息系统辅助内部审计工作,实现对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的实时监督,改变内部审计局限于事后审计的弊病,缓解内部审计机构数量少及胜任能力问题,提高内部审计信息的客观性,减少人为干预,完善内部控制监督体系,提高内部审计效能。

  (五)组织内部审计培训,提高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对内部审计的重视程度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接受组织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的领导和监督,并保持与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及时、高效的沟通”,因此,内部审计在上市公司治理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内部审计职能的有效发挥,能够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及时识别和防范上市公司经营风险,为董事会和最高管理层决策提供有价值的信息。政府监管部门应在推动上市公司完善内部审计工作方面发挥积极的指导作用。

  1.组织内部审计培训。将内部审计相关内容纳入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培训课程,加深上市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对内部审计的认识,提高对内部审计的重视程度。

  2.内部审计指引。由政府监管部门牵头,研究编制适应各个行业的内部审计指引,为上市公司理顺内部审计关系,科学合理设置内部审计机构和配置人员,完善内部审计制度,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供指导,帮助上市公司解决存在的内部审计机构不独立、制度缺失、人员配备不足、工作效能不高等问题。

公司内部审计篇4

  关键词:公司治理结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

  内部审计产生的根本原因为委托理论,随着理论研究和实践的发展,内部审计的涵义也随之变化。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对内部审计的定义延伸到企业的风险管理与公司治理。因此通过对影响内部审计治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因素进行分析,可得出提高内部审计质量的对策。

  一、公司治理与内部审计的相关性

  内部审计早已成为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帮助企业内部决策者进行内部控制,还是开展外部审计的重要切入点。因而公司治理与与内部审计具有较大的相关性,具体表现为以下两方面:

  (一)公司治理对内部审计的影响

  内部审计从属于企业公司治理,公司治理决定了内部审计实施的内部控制环境;内审的目标受到公司治理的影响,与企业的整体战略目标保持一致;公司经营以治理为基础,因此公司治理通过影响内部审计的独立性进而影响内部审计的质量。

  (二)内部审计对公司治理的作用

  内部审计作为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董事会、管理层以及外部审计互为补充和支撑,对于改善公司治理发挥重要作用;内部审计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源,是企业经营者进行风险管理、评价职能等活动的重要依据;内部审计查错防弊、监督评价等职能有助于公司治理目标的实现;内部审计可减少委托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所带来的风险,能增强财务报表的信息真实性,降低财务报表舞弊行为的概率。

  二、影响内部审计质量的公司治理因素分析

  (一)股权制衡度

  股权制衡度描述了公司股权的集中度和分散性,由两方面因素构成:各股东持股比例以及相互制衡程度。若第一大股东处于绝对控股,则内部控制环境将不利于小股东,内部控制的质量也将弱化。反之若股权制衡度高,则可避免具有控制权的股东侵占其他股东的利益,股东均可通过内部审计来保障权益,因而股权制衡度将影响内部审计质量。

  (二)董事会的履责情况

  董事会通过其成员的专业知识与管理能力、会议次数、独立董事占比等因素影响内部审计的质量。具体来说,董事会成员的专业知识与管理能力更好,则形成正确、客观决策的概率更高,依赖企业内审信息的程度更高,将更为重视企业内部审计情况,因此内部审计质量越好;董事会会议次数越多,董事会成员更勤勉尽责,并频繁进行相互沟通,对管理层将进行更为积极地监管;独立董事以其专业性能够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能够帮助董事会作出相关决策,其更多地依赖内部审计部门提供的财务报表等信息,因此独立董事占比越高,则内部审计质量越好。

  (三)监事会的独立性

  公司治理要求监事会直接由股东大会管理,履行监督董事会、管理层的职责。但由于我国大部分企业公司治理尚不完善,监事会由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管理,因此监事会难以对董事会、管理层进行有效地监督,其独立性直接影响内部审计的质量。

  (四)管理层持股比例

  为了使管理层注重企业的长期发展而非短期利益,防止其逆向选择可能性,股东会将部分股权由管理层持有,使股东和管理层的利益趋于一致。管理层持股比例越高则越促进内部审计的工作,提高内部审计的质量。

  三、提高内部审计质量的对策

  良好的公司治理环境是企业长期健康稳定发展的基本保证,其作为企业的控制体系和约束机制,一方面能够激励董事会和管理层实现公司的利益最大化,另一方面提供有效的监督,使企业更有效的规避风险、保障企业经营决策的有效性。基于公司治理视角提高内部审计质量可从以下几个层面着手:

  (一)优化股权结构,提高股权制衡度

  优化股权结构,合理地调整大、小股东及股东与管理层的持股比例,是提升内部审计质量的重要途径。股权的过度集中将极大地危害公司治理,难以形成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对公司股权结构进行调整,稀释大股东持股比例,增加持股人员的多样性,能够提高股权制衡,避免一股独大,损害小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此外,我国普遍企业管理层持股比例较低,考虑适当引入管理层持股计划,设计制定有吸引力、有针对性的股权激励政策,能够避免逆向选择,促使管理层在进行相关决策时,有主人翁意识,更加关注企业的长期发展而非短期利益。股权制衡度越高,则内部审计部门才能更好地发挥其效用,更加独立、客观地评价企业运营情况及内部控制情况,提高内审信息的可用性。

  (二)健全董事会制度,发挥独立董事效用

  健全董事会制度包括控制董事会规模、规定会议次数及决策效率、要求董事会成员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董事的尽职要求等。一般来说,董事会规模过大,则降低决策效率,增加管理成本,规模过小则决策质量降低的可能性增加,依据企业自身经营情况判断,最好维持在7—9人的范围;董事会会议次数及决策效率,召开的会议次数多少不能代表董事会运营的实际水平,要兼顾评价其履职的勤勉意愿以及决策的水平;此外,由于大多企业忽略外部独立董事的作用,没有赋予独立董事更多参与公司治理的权利,表现为独立董事人数比例过低、参加董事会监事会的次数较低,决策时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因素等。因此需发挥独立董事的效用,保持其独立性能够促进董事会形成更有效、全面的决策。只有健全董事会制度、发挥独立董事的效用,才能确保内部审计在企业的地位,提高内部审计结果的质量。

  (三)完善公司治理,提高监事会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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