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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考试命题说话范文

作者: 爱可网 时间:2024年04月10日 来源:www.ik35.com

普通话考试命题说话范文篇1

  我的拿手菜是炸扣肉,这道菜对于现在家庭已不是少见的菜了,但对于小时候我们农村的小孩,却是罕见的,是难得吃上一次的,农村里喝喜酒或办丧事时,一桌菜往往有10种菜左右,其中必定有一种是扣肉的,就在这时,无论爱不爱吃肥肉(扣肉中多半是肥肉),都能吃上一两块扣肉,因为这毕竟是难得的一次机会。平时,我们是没机会吃上扣肉,一来没钱买,二来也不会做这道菜,由于这道菜色、香、味俱全,所以每次这道菜一上桌,一下子就被夹完了。近来,人们的钱袋渐渐鼓起来了,我家也不例外,我爸以前跟别人学过几样菜,其中有一道菜就是炸扣肉,于是,我家不只是在办喜事或丧事时才得尝这道菜了。渐渐地我也学会了做这道菜,而且做成之后的色、香、味也并不逊于我爸做的。这道菜便成了我的拿手菜。下面我就介绍一下这道菜的做法。步骤是:

  (1)买回肥瘦。带皮的猪肉和葱、八角、五香粉、酱油、米酒等原料。

  (2)刮干净猪皮上的毛并且戳一些小洞,然后烧开大半锅猪油,接着把这几块猪肉放进锅里炸。

  (3)约摸炸了十二、三分钟左右就停火,把猪肉捞出来凉干;

  (4)炸好的猪肉凉了之后,就把它切成一片一片,把适量的五香粉。酱油。米酒拌混一起做成扣肉的配料,再把数根葱(不用切)放进做好的配料中拌混,最后拿起配料中的葱,手出力地捏出葱的汁擦到那一片片扣肉上,这样就可以把上好配料的扣肉放进锅里面蒸了。

  (5)约摸蒸了四五分钟后就取出。这样,美味可口的扣肉就做成了。

  大家学做这道菜时,千万别把第(4)、(5)个环节漏掉,因为还未上过配料的,又未蒸过的扣肉有一股焦味,没味道,而且肥肉部分吃来很容易使人腻,所以,这时不要心急,嘴馋马上吃。应该上好配料蒸过之后吃才可口,这时你会吃一片想一片,同时也不觉得肥肉的可恶了。

普通话考试命题说话范文篇2

  每个人都拥有属于自己童年的记忆。童年,是朦胧的诗,是淡雅的画,是经典的歌童年的我,天真幼稚、机灵活泼;童年的我,想象丰富、乐观开朗。

  在那逝去的年华里,我是简单而幸福的。不必说望着星空发呆的悠闲,不必说躲在被窝里睡懒觉的惬意,也不必说模仿球星投篮时的兴奋,单是吮吸着冰糕看着漫画在大街上闲逛的那份无与伦比的简单快乐,就能让我回味无穷。在那些逝去的年华里,我体味到一种叫“爱”的东西。也许是老师带病仍坚持为我们上课的情景;也许是妈妈冒雨为我送来干爽和安慰的情景;也许是同学们主动帮我打扫教室卫生的场景究竟是哪种情景触动了我敏感的心弦,都无从谈起。但有一点可以确定,在“母爱”、“师爱”、“友爱”等“爱”的一望无际的海洋中,我扬起希望的风帆,努力向前驶去。在那些逝去的年华里,时间像箭似的掠过,只留我独自一人形单影孤地在记忆的孤岛上徘徊。

  那一颗颗闪亮的珍珠,是我傻笑时的样子吗?那一只只洁白的鸥鹭,是我幻想时的样子吗?那一棵棵高大的树木,是我成长时的样子吗轻轻拾起一片思绪的花瓣,我要把它制成一张别致的书签,让它永远在文字的世界里散发芳香,永远童年是人生最宝贵的一笔财富,童年的游戏更是难得的宝石,童年无论是贫穷的还是富有的,在日复一日的岁月里它都会成为生命中最诱人的磁场。

  尽管世界很大很大,时光很快很快,在我心灵的一角始终有着不变的故乡梦,带领我前行。希望今天我的普通话考试能顺利通过,并取得好成绩。

普通话考试命题说话范文篇3

  学习之余我喜欢看书来充实自己的生活,从识字以来我看了很多的书:有《简爱》、《安娜卡列尼娜》、《傲慢与偏见》等世界名著,有《红楼梦》、《西厢记》、《三国演义》等中国古典小说,还有很多当代小说,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反映我们读书生活的校园小说。

  在看过的校园小说中,我最爱读的一本就是《三重门》,不知道大家看过这本书没有,它是一本批评现行教育制度的书。《三重门》描写了一群高一学生的读书生活。主人公雨翔是个很有个性的人物。他敢跟老师唱反调,逃课,逃夜,他把应试教育批得面目全非,视教育制度为草芥。我很佩服主人公的敢做敢当,不畏权势。

  《三重门》之所以吸引了广大学生朋友的目光,我想主要是这本书的作者韩寒是一个传奇人物。他刚上高一就能写出一部轰动全国的书,有的学生说韩寒写出了他们的心声,把他们隐藏在心底多年的心理话都说了出来,觉得非常痛快。也有人说韩寒自高自大,目中无人,复制钱钟书的思想,因为《三重门》的文笔跟《围城》的很相似,总之,韩寒成了学生们的偶像,家长们担心的对象。

  《三重门》里描写了许多生活细节跟我们的生活十分相似,书中的主人公都是像我们一般大小的少男少女,他们就好象是生活在我们现实中的某一个角落。书中的很多故事情节和人物都能引起我的共鸣。这本书最精彩之处就是采用了黑色幽默的写法,书中的某些文字让人看了忍俊不禁,捧腹大笑。

  《三重门》是我最爱看的小说。

普通话考试命题说话范文篇4

  语言,就是人与人之间进行思想沟通的一种手段。随着社会的发展,语言,已经成为一个人学识,风度的标志。一个人,他的学识,风度如何,从他的言谈举止就可以反映出来。那么,什么语言才是美的语言呢?我是这样认为的:

  首先,语言要准确,就是读音要准确,为什么说美的语言首先的要求就是读音准确呢?因为我们国家是个多民族国家,每个民族都有不同的语言文化,那么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主要就是靠普通话,如果你的语音不准,那么别的民族的人就听不懂你的话,就无法进行交流,这在交际当中也就谈不上美了。比如说,我曾经听到过这样一个相声,有一个外地人,来到一家饭店,他对服务员说:“我要水饺(睡觉),服务员听不懂他的话,以为他要上旅店休息,就对他说:“这里是饭店不是旅店”。你看,这不闹出了笑话,可见,如果在交流当中语言不准,就不能够进行很好的交流。因此,语言也就谈不上美。

  再一点,语言还要得体,在不同的场合,要注意到当时的环境以及对象,比如说,你去安慰一位高考落榜的朋友,你就不能反反复复的指责他不争气,这种试题你也不会做吗?等等。将来我们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时,也要注意使用得体的语言,否则会伤害学生的自尊心,做老师的要特别注意语言的使用。

  总之,语言美起码就要有以上的标准,一是语言要准确;二是语言要得体,只有做到这两点,我觉得语言才能谈得上美。

普通话考试命题说话范文篇5

  人出生之后就要学习,学习怎么跟世界交流。也就是跟你身边的人交流,跟你的家人交流,跟你的朋友交流,跟你的同事交流。这时就需要处理各种人际关系,而正确的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则是非常关键的,一个人的修养问题也就显得尤为重要。

  我们经常可以听见这样的评价:这个人的修养真好,和他交往是一件快乐的事,或者也有人说:这个人的修养真差劲,太粗俗了。

  修养常常与个人的文化水平有关,有文化气息的人,在谈吐举止之间,自然地流露出一种高雅,一种文质彬彬的感觉。古人形容一个世代文人之家为书香门第,事实上,门是绝不可能透露出书香之气的,即使在屋里堆再多的书。真正能透出书香的,能够让人在交谈中感受到那种浓浓的书香气息的是人,只有人才能在那种举首投足之间闪现出修养这两个字来。当然,修养也包括了举止、仪态、谈吐等。但文化气息却是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如何提高自己的修养,我想不仅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自己的谈吐和举止,不做不文雅的举动,不说不文雅的话,而且更重要的一点是要让自己多看点儿书,从书里沾一些书香气息出来。总是有那样的一种感觉,文化是一种很神奇的东西,它不是有形的,你在看它时,决不会有任何的感觉,但它却能在不知不觉中改变你,也许你自己也不会那么深刻的感觉到这种变化,但是别人却会感觉的到,发现你的变化,发现你的改变,发现你的令人刮目的地方。

  一个有修养的人,是一个你乐于交往的人,与这样的人交往,不论是谈古论今,或只是谈谈家常琐事,都会是人生的快事,在这样的交往中,你会发现时间过得很快;反之,如果和一个毫无修养的人交往,则你会感觉如坐针毡,时间过得太慢,每分每秒都是一种折磨。

普通话考试命题说话范文篇6

  我的兴趣爱好很多,尤其喜欢读与写作。在书中可以找到现实生活中的答案,可以看到人间的欢乐与悲苦,可以窥测人的崇高与卑劣。所以,我爱书。写作,是一种很好的锻炼思维的方式,也是一种提升思想的过程。于是闲暇时就写上一点随感、读后感什么的。我喜欢上网,因为网络世界,资源丰富,无奇不有。我利用网络查找学习资料,并且学到很多电脑知识。作为21世纪的主人,运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来驾驭这个世界应该是我们的目标,在业余生活中,网络已占去了我三分之一的时间。它丰富了我的生活,开阔了我的视野。除此,我还喜欢种花。家里种活的几盆花全归功于我。别人说一朵美丽的花,要凭心的浇灌,我认为这句话并不全对,因为我最喜欢的太阳花就不必精心浇灌,却照样能开出美丽的花来。初种太阳花,只需把苗种植在盆内,浇上一点水,其它的可以不用操心,因为无论天气怎样干旱,它都不会向死神屈服。而太阳花结籽,也不必收藏,它自己会落在盆内的土壤中。等到第二年春天,自会破土而出,由此,周而复始,它的生命之火,就会永不熄灭。

  这就是我丰富多彩的业余生活。

普通话考试命题说话范文篇7

  我最尊敬的人是我读初中时的数学老师。每当想起她,我对她的敬爱之情便油然而生。

  古语说的好:“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作为一名老师,不仅要向学生们讲授科学文化知识和做人的道理,还要帮助学生们解除心中的种种疑问,这些都是做老师的责任,而李老师在这些方面都做得非常出色。她上课的方式也很独特,虽然她不是语文老师,但每次上课的前两三分钟,她总像新闻播音员一样给我们读上一段最新发生的社会新闻,或者聊上几句体坛的劲爆消息。按她的话说,学生们就要“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这对我们这些整天“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学生们来说,简直像是天籁之音,个个洗耳恭听,连平时在上课时经常爱睡觉的学生也津津有味地听起来。在接下来的数学教学中,她把枯燥的公理公式讲得也是那样的有声有色,同学们个个都兴致勃勃地听着,大家积极发言、积极提问,整个教室学习的气氛非常活跃。

  在平时的日常生活中,李老师也给我们带来了无微不至的关怀,虽然她不是我们班的班主任,却总是不忘每个星期两三次到我们的宿舍,跟我们谈心、问寒问暖。有一次,有一个同学打球碰伤了脚,她还亲自帮那个同学敷药和包扎,李老师就是这样无微不至地关心和爱护着我们。现在我离开我的初中的学校已将近十年了,可我的内心深处总是忘不了她,她永远是我最尊敬的人。

普通话考试命题说话范文篇8

  我生活在中国的华北地区,在这里,四季是最明显的,而在春夏秋冬四个季节之中我喜欢的季节不是含苞欲放的春天,不是激烈热情的夏天,更不是银装素裹的冬季,我最爱的是舒坦安静的秋季。喜欢秋季是因为,秋季宁静、柔美,却又不代表枯萎。

  这时,小草开始熟睡,绿树开始脱衣,只有松柏依然挺拔。北方的秋天,雨不算大,每当细雨飘洒在大地上,就像给植物们唱起了平和的摇篮曲。一阵风吹来,树叶枯黄落下,仿佛是一种衰老的象征,给人们内心也带来了一丝凉意,其实在我看来,并不如此。在我心里,那纷飞的黄叶代替了平时五彩的蝴蝶,这时的蝴蝶,颜色有黄的,有绿的,有半黄半绿的,还有红的。叶子落在地上,给地面铺上了一层厚厚的地毯,玩耍的孩子们踩在上面,“沙沙”直响。

  秋天也是大丰收的季节。到了秋天,果园里弥漫着果实的清香,农民们或架着梯子,或骑在树上,忙碌着采摘一年的劳动成果。市场上,水果的品种也相应的极其丰富,苹果、梨、桔子、葡萄等等,每一种都有好几样。记得中国一位作家最喜欢北方的秋天,就是因为这时的水果最丰富了。我喜欢秋季,是更爱它的宁静和柔美!

普通话考试命题说话范文篇9

  我喜欢的职业是教师。为什么我喜欢教师这个职业呢?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就是因为我初中的一位老师,她是我初中三年的班主任李老师。

  她对工作非常热爱,对学生也很关心。记得有一次,她生病了,可是为了不影响我们的学习,她坚持带病上课。在课堂上,她不停地咳嗽,脸色苍白,我们都叫她停下来休息,可是她摇摇头说,不能因为自己的病情而耽误了我们学习的进度。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她就是这样的无私贡献。我敬佩她这样的精神,也就是在那时我立志当一名教师,当一名像李老师这样的教师。第二个原因就是因为我喜欢做老师的时间安排。比如说教师一年有两个长假:寒假和暑假,每星期又有两天的休息日,这样我就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去做我自己想做的事情,有更多的时间学习回顾,有更多的时间陪我的家人。如果我真的站在讲台上的话,我一定会做好这份自己喜欢的职业。

  第一,我会备好课,并且上好每一节课。教师的主要工作就是教学,所以我会耐心地向我的学生讲解,直到他们明白为止。第二,我会关心他们的学习,关心他们的生活。课后,我会帮助那些成绩不好的学生复习功课,帮助把成绩提上去。除了学习,我还会关心他们的生活,我会主动找他们谈心聊天,帮助他们解决难题。第三,我会对每一个学生一视同仁。我不会以成绩的好坏来评价学生。第四,我会说话算话。答应学生的事情我会尽一切努力去做好。

  我知道要当一名教师是很难的,当一名优秀的教师更是难上加难。不过我相信凭着我的热情和努力,一定可以做好这份工作。

普通话考试命题说话范文篇10

  人常说:活到老,学到老。这足以说明学习应该贯穿人一生。可以说我是一个热爱学习的人,从来不以学习为苦,因为学习使我增长知识、开阔眼界。

  学生时代就是以学习为主要任务,而我也总是把学习放在第一位。还记得我中考前夕,爸爸下班回家,买了许多我爱吃的水果,可当时我正在做一套数学模拟试卷,我给自己规定了答题时的间,所以当爸爸叫我快去吃水果的时候,我没有去。我告诉爸爸,我要把这套数学题做完才吃水果。说实话,那时的学习的确很辛苦,因为当时的压力是很大的:上重点高中是有分数限制的,如果在中考中达不到规定的分数,就要按照差的分数用钱来补齐。叫做:“择校费。”而我是一个很要强的孩子,不想让父母为我上学多拿钱,所以当时的我,压力是很大的。

  爸爸很理解我,也很心疼我,想让我放松一下精神,缓解一下压力,但最后,他还是没有勉强我,只是把洗好的水果放在了我的桌子上,就悄悄的走出了房间。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在那年的中考中,我取得了理想的成绩。我觉得我的学生时代是成功的,学习任务虽然繁重,尤其是在六年的中学期间,但是,对于我来说,学习生活也是非常充实的,在学习中,我不惧怕困难,因为爸爸总是告诉我:办法总比困难多,而真正的困难是没有胆量去面对困难。

  每一个人都想成为生命的强者,所以每当我在学习中遇到困难,想要退缩的的时候,我总会想起爸爸的这句话,在我每一个阶段的学习生活中,这句话一直都在激励着我。

普通话考试命题说话范文篇11

  我是个幸运儿,因为我的性格随和,所以有很多朋友。但是,能够无所顾忌地谈论任何事情的也只有两三个。但是,古语说:“人生得一知己,足矣”。何况我还不止一个。所以,我很知足。

  现在,我就讲讲其中的一个吧她叫燕,是我最知心好友。我们是小学同学,自从六年级开始,我们就已经成为了很要好的朋友了。在学校的日子,我们形影不离,当然除了体育课。因为她不喜欢运动,而我喜欢的是乒乓球。但在一般情况下,朋友之间的爱好是可以传染的,一方有这个爱好,那么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之后,另一方也极有可能会生成这个爱好。我和她也不例外。由于她经常看我打乒乓球,时间长了也很手痒,想尝试一下,于是我就耐心的教她握拍子的手法、发球的和接球的基本功,过了一段时间以后,她的技术进步很快,有时都能跟我较量好几回合呢。我和她无话不谈。从天上谈到地下,从古代谈到现代,从过去谈到未来,从生谈到死,从学习到感情总之,我们在一起,总有说不完的话。我们之间没有隐私可言。而且有许多连自己父母都不知道的事情,我们却彼此了解的很透彻。直到现在,她在家乡,而我在天津,我们也依然如此。

  我们在对方的面前,都可以毫不掩饰:伤心的时候可以尽情地哭,不用担心被对方取笑;开心的时候,可以尽情地笑,不用担心影响形象总之,在对方的面前,我们都可以做一个真真正正的、原汁原味的自己!有这样子的朋友,我还有什么不知足的呢?

普通话考试命题说话范文篇12

  我喜欢的动物有很多种,比如说温顺可爱的小白兔,憨态可拘的大熊猫,乖巧听话的大花狗在这么多种动物中,我最喜欢的还是猫。

  喜欢猫,是因为它很勤奋、很能干,能够帮助人们捕捉老鼠。猫都是白天睡觉,晚上开始活动,它的两只眼晴在夜间炯炯有神,任何风吹草动都逃不出它的视线;猫的四只爪子都有厚厚的一层肉垫子,不管是走还是跑,一点声音都没有,等到老鼠发现的时候,想逃也来不及;猫的爪子非常地锋利,老鼠一旦被它逮住,是不可能从它的爪子中逃脱的;猫还有长长的胡须,据说是用来判断鼠洞的深浅用的。

  记得我上三年级的时候,家里曾经养了一只猫,由于它全身都是黑毛,一根杂毛都没有,所以我给它取了个好听的名字,叫小黑。我家的这只小猫就被我养得胖胖的,妈妈为此还不止一次地提醒我,说不要让他长得太肥,否则看到老鼠会跑不动的,但其实不然,因为有小黑的那段日子里,我家里一只老鼠都没发现。也由于我经常给它好吃的,小黑一看到我放学回家,就摇着尾巴来接我;而且在冬天的时候,它经常蹲在我的脚边,用它那柔软的皮毛为我取暖。总之,那只调皮可爱的小黑猫给我的童年带来了许多的欢声笑语。

  可是不幸的是,一天,我家的小黑由于吃了被鼠药毒死的老鼠,也中毒死了,当时我非常伤心,哭着将它埋葬了。再后来,我家再也没有养过猫。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也渐渐长大,但我对动物的热情丝毫末减。现在我最喜欢看的电视就是动物世界和人与自然两个节目,我也了解了更多的关于动物的知识。

普通话考试命题说话范文篇13

  每年的国庆节,劳动节,还有暑假和寒假,我们一家人都出去旅游。但最让我难忘的旅行是有一次和一些朋友去探险。记不清那座山的名字,只记得那天天气很冷,又下着雨,不知是那位同事心血来潮,建议大家去登山。大家也就同意了。

  到了那里,我们在一个同事的带领下,直奔目的地,到达时我才发现这是一座没有路的山,又或者路不在我们所走的地方,总之,我是糊里糊涂之跟着同事们去登的山,说穿了,这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的探险活动,因为我天生是个胆小鬼,如果一开始知道要做这样的冒险活动,说什么我都不会去的,但到了那里我就没有退路了,只好硬着头皮往上走。

  起初,还有一点点路的痕迹,但是当我们爬了一会儿以后,就没有什么路可以走了。冷雨落在身上,都没有感觉,因为所有的注意力已经集中在如何往上爬上,我偶然一回头,发现自己已经身处山腰,我往下一看感到头晕目眩,再也不敢往下看了。走到一处,发现一个不大的山洞,我们几个人就挤在山洞里,让几个有经验的同事先上去,上去之后,他们找来一些藤条,放下去拉我们,我们就这样一个一个的被拉上去,正在这时,有个同事的手机却不合时宜的响了起来,接起来一听,发现是保险公司打来,要他参加保险。这让我更加的为自己的处境而担忧。

  再后来,我们听到了几声鸡叫声,知道山顶上有人家,心里才稍微的放松了一些。于是就派一个先上去问路,后来他们请来了几个山里人,拿一根非常粗大的绳子,把我们一个个被拉了上去。这样的经历真是难忘。

普通话考试命题说话范文篇14

  每当看着活泼可爱、天真无邪的小孩从我身边蹦蹦跳跳经过时,总会勾起我对童年往事的回忆。

  我的童年是快乐而又幸福的。那时候的我和同龄的孩子一样,是那么的贪玩、调皮。捉迷藏、过家家、上山采蘑菇,爬树捣鸟窝,下河摸鱼虾。这些可都是我们小孩最喜欢玩的事。特别是下河捉鱼,这是我们最拿手的本领。一有空,我们就呼朋引伴向村边的那条小河奔去。大伙跑到河边时,连小裤管也顾不上挽起来,就争先恐后地纷纷跳进河里去了。其实这条小河严格来讲只是一条小水沟!水不深,只没到膝盖,水清澈见底,但可以看到一小群一小群的小鱼游来游去。我们下水后,就在水里跑来跑去,“扑通扑通”的,水花乱溅,我们乐得哈哈大笑,不久,清澈的水已被我们搞得浑浊不清,甚至连水底的淤泥也翻上来了。

  这样一来,那些原本还在逍遥自在游玩的小鱼就被迫把头浮出水面呼吸,而我们呢?一看到那些小鱼就飞快地伸出小手把它们迅速地从水中抓起来,放进事先就准备好的小塑料桶里。于是这些可怜却又可爱的鱼儿只能乖乖地在桶里游来游去了。每一次,我们都是采用这种方法,先把鱼儿搞得晕头转向,再来个浑水摸鱼,于是几乎每次都能满载而归。但回到家总免不了挨大人的骂,为什么呢?因为每次捉鱼回来,总搞得浑身上下湿漉漉的,衣服上、脸上、甚至头发上都沾上泥,活象一个小泥人。

  但即使是这样,却丝毫没有挫伤我们贪玩的积极性。因为小孩顽皮的天性已占据了我们幼小的心灵。那条小河,成了我记忆中童年的乐园。回忆总是美好的。虽然属于我的童年已离我远去,但童年那段无忧无的时光,依旧散发着迷人的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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