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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水资源论证的请示报告

作者: 爱可网 时间:2024年04月10日 来源:www.ik35.com

进行水资源论证的请示报告篇1

  水资源论证总结报告

  一、总体情况 1.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徐州市富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徐州市铜山区闸口村,连接310国道,具有多年干混砂浆技术管理工作经验,该项目将引领徐州市干混砂浆产业创新升级,为徐州市经济发展增光添彩。公司设备全部选用中国龙头企业同一及中煤公司的产品,拥有高起点、高科技ZMZS4500型自动化湿拌砂浆,具有设备先进化、智能化、全封闭、零排放、高效能等特点。公司集生产、销售、运输一体化,是为建筑业服务的高新技术,属绿色环保型产业。

  本项目于2024年开始分批开展各项前期工作,2018年陆续开工 建设并相继投产。本项目生产用水取水水源为大寨河地表水。生活用 水取用徐州市铜山区大彭镇自来水。

  地表水取水口位于徐州市铜山区大彭镇闸口村厂区北大寨河,北纬34º17′5″东经117º3′34″,采用管道输送至厂内蓄水池,厂内建设取水反水泵抽水。

  项目取水方案现状如图1所示。

  1.2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及审查概况 1.2.1论证报告书基本编制情况

  本项目取水后一直未办理取水许可手续。《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 征收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建设项目需要取水的,申 请人应向具有审批权限的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提交由具备建 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的单位编制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等 材料。根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徐州市富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编制了《徐州市富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预拌混凝土生产取水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单位负责人:乔良 项目负责人:张忠新 编制人员:郑露露、王世伟

  根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SL322-2013)的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遵循水资源合理开发、节约使用、有效保护的原则,报告编制小组深入现场调查、勘测,收集了大量的资料,应用历史水文、水质资料,采用数理统计、类比分析等方法,分析取水水域的水源条件,着重论证项目取水水源的可靠性、取水保证程度及取水和退水对区间水资源、水环境所产生的影响,为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取水许可提供科学依据,并为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确保建设项目合理取用水源。

  1.3建设项目取水许可办理概况及水资源管理要求 批准单位:铜山区水利局 批准时间:2018.09.17 审批文号:铜审字[2018]第003号

  一、建设项目取用水情况 2.1建设项目运行取水情况 2.1.1生产用水运行情况

  本项目取水为已建运行后补手续项目,生产用水设施在水资源论 证报告编制前已建设,取自大寨河地表水,取水口位于徐州市铜山区 大彭镇闸口村北,坐标坐标北纬34º17′5″,东经117º3′34″,采用管道输送至厂内蓄水池,取水口放置水泵抽水。取水口、输水管线、厂区水处理设施等日常维护由厂区派专人管护。

  项目取用地表水取水口

  2.1.2生活用水运行情况

  本项目生活用水由大彭镇水厂负责供水,业主单位根据水表计量 向供水企业缴纳水费。生活用水基本符合水资源论证及取水批复要求。

  水资源费

  2.2退水设施建设及试运行情况

  本项目生产用水不产生污废水。

  本项目经过四级沉淀池,处理后经管道输送至生产区再次利 用。但是无退水量计量仪器,退水水质未进行检测。项目退水经沉淀池沉淀,全部用于绿化冲洗地用,不外排,不设入河排污口,基本符合取水许可审批文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要 本项目污废水处理情况见图

  2.3建设项目取、退水监控设施及台账

  项目取水、用水及生活中水回用均采用专用输水管道。生活废水 经自建的水沟排入污水蓄水池,经过四级沉淀池,回用作生产或者厂区绿化。

  2.3.1取水计量设施

  本项目取水经输水管线送至厂区后,安装Hytten CL80流量计取水计量设施。

  根据流量计显示,自2018年6月至2018年7月共2个月,业主单位共取水1524m³,每月平均762m³

  2.3.2退水计量设施

  本项目无退水,无退水计量设施及退水台账。2.3.3取退水台账

  项目业主能按照铜山区水资源管理办公室要求,认真做好用水台 账记录。其中试运营期部分台账记录如下:

  三、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综合评价 3.1取退用水方案分析及节水措施评价 3.1.1取用水方案

  本项目生产用水取水水源为下级湖地表水,采用潜水泵取水+引 水管。生产用水取水口位于大彭镇闸口村310国道旁大寨河,潜水泵取水能力 25m³/h,水泵安放在人工渠岸边河床上能够满足项目取水要求,取水头部设计合理。水资源论证报告核定生产用水取水规模为3.5万m³/a 生活用水取用大彭镇自来水,水资源论证报告核定生活用水取水水规模为480m³/a。3.1.1取用水方案

  项目在 2018运行期间,污废水经处理后通过管道输送至生 产区进行综合利用,污废水实现零排放,未设置入河排污口,基本符 合水资源论证及市水利局审批意见要求。3.1.3节水措施

  1.办公区职工生活用水设施采用水冲式卫生设施,卫生洁具及五金配件均采用了节水型产品;

  2.业主单位做到了取用水运营管理由专人专管,建立了用水台帐及档案;

  3.注重了各输、用水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落实了用水巡检制度,根据现场查看,企业各用水、输水环节未出现“滴、冒、跑、漏”等 水资源浪费现象;

  4.采用节水阀门控制用水量,采取有效管理措施,经常进行设备、管道、阀门的维修保养,杜绝跑、冒、滴、漏。

进行水资源论证的请示报告篇2

  关于进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评审论证的请示报告

  公司领导:

  你们好!根据新修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的有关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前应按规定进行全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编制好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应邀请有资质的安全评估机构进行评审论证,而后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并向当地主管安监部门备案。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还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应负的法律责任:未编制应急预案或未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将被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将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此外,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等7种情形,将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综上,为使我司避免不必要的处罚,建议公司组织重新修订现有的《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并安排与有资质的安全评审机构联系进行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和评审论证,最后向县安监局备案。

  安环部 2016年6月28日

进行水资源论证的请示报告篇3

  **有限公司关于对年产**项目进行水资源

  论证的申请

  *县水利局:

  **有限公司是国内领先的新型装饰板材的生产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市创新型企业,有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一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一处。

  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位于**,占地**余亩,注册资金**万元,年可生产各类****万平方米。公司现有员工**人,其中技术人员**人,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

  年产**项目的建设,建设地点位于公司厂区*部,占地**平方米。该项目拟新建设厂房、仓库**平方米,附属设施**平方米;购建**设备**余台套。

  根据生产工艺及生产能力计算,年消防、生产用水约**m,生活用水约**0 m,用水全部由**自来水公司供给。

  现特向贵局申请进行水资源论证。

  **有限公司

  二〇一*年*月*日 33

进行水资源论证的请示报告篇4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6-11-08 点击数:1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15号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保障建设项目的合理用水要求,根据《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和《水利产业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于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水并需申请取水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以下简称业主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第三条 建设项目利用水资源,必须遵循合理开发、节约使用、有效保护的原则;符合江河流域或区域的综合规划及水资源保护规划等专项规划;遵守经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或协议。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从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的单位,必须取得相应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管理办法由水利部另行制定。

  第六条 业主单位应当委托有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的单位,对其建设项目进行水资源论证。

  第七条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二)取水水源论证;

  (三)用水合理性论证;

  (四)退(排)水情况及其对水环境影响分析;

  (五)对其他用水户权益的影响分析;

  (六)其他事项。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基本要求见附件。

  第八条 业主单位应当在办理取水许可预申请时向受理机关提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不需要办理取水许可预申请的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应当在办理取水许可申请时向受理机关提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未提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受理机关不得受理取水许可(预)申请。

  第九条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由具有审查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组织有关专家和单位进行审查,并根据取水的急需程度适时提出审查意见。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是审批取水许可(预)申请的技术依据。第十条 水利部或流域管理机构负责对以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进行审查:

  (一)水利部授权流域管理机构审批取水许可(预)申请的建设项目;

  (二)兴建大型地下水集中供水水源地(日取水量5万吨以上)的建设项目。

  其他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分级审查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一条 业主单位在向计划主管部门报送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当提交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对其取水许可(预)申请提出的书面审查意见,并附具经审定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未提交取水许可(预)申请的书面审查意见及经审定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建设项目不予批准。

  第十二条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通过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单位应重新或补充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并提交原审查机关重新审查:

  (一)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取水标的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自审查通过之日起满三年,建设项目未批准的。第十三条 从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的单位,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中弄虚作假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第十四条 从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五条 建设项目取水量较少且对周边影响较小的,可不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具体要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附件: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基本要求

  本附件是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的基本要求。由于建设项目规模不等,取水水源类型不同,水资源论证的内容也有区别。承担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的单位,可根据项目及取水水源类型,选择其中相应内容开展论证工作。

  一、总论

  1、编制论证报告书的目的;

  2、编制依据;

  3、项目选址情况,有关部门审查意见;

  4、项目建议书中提出的取水水源与取水地点;

  5、论证委托书或合同,委托单位与承担单位。

  二、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项目性质;

  2、建设地点,占地面积和土地利用情况;

  3、建设规模及分期实施意见,职工人数与生活区建设;

  4、主要产品及用水工艺;

  5、建设项目用水保证率及水位、水量、水质、水温等要求,取水地点,水源类型,取水口设置情况;

  6、建设项目废污水浓度、排放方式、排放总量、排污口设置情况。

  三、建设项目所在流域或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1、水文及水文地质条件,地表水、地下水及水资源总量时空分布特征,地表、地下水质概述;

  2、现状供水工程系统,现状供用水情况及开发利用程度;

  3、水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建设项目取水水源论证

  1、地表水源论证

  (1)地表水源论证必须依据实测水文资料系列;

  (2)依据水文资料系列,分析不同保证率的来水量、可供水量及取水可靠程度;(3)分析不同时段取水对周边水资源状况及其它取水户的影响;(4)论证地表水源取水口的设置是否合理。

  2、地下水源论证

  (1)地下水源论证必须在区域水资源评价和水文地质详查的基础上进行;(2)中型以上的地下水源地论证必须进行水文地质勘察工作;

  (3)分析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含水层特征,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条件,分析地下水资源量、可开采量及取水的可靠性;

  (4)分析取水量及取水层位对周边水资源状况、环境地质的影响;(5)论证取水井布设是否合理,可能受到的影响。

  五、建设项目用水量合理性分析

  1、建设项目用水过程及水平衡分析;

  2、产品用水定额、生活区生活用水定额及用水水平分析;

  3、节水措施与节水潜力分析。

  六、建设项目退水情况及其对水环境影响分析

  1、退水系统及其组成概况;

  2、污染物排放浓度、总量及达标情况;

  3、污染物排放时间变化情况;

  4、对附近河段环境的影响;

  5、论证排污口设置是否合理。

  七、建设项目开发利用水资源对水资源状况及其他取水户的影响分析

  1、建设项目开发利用水资源对区域水资源状况影响;

  2、建设项目开发利用水资源对其他用水户的影响。

  八、水资源保护措施

  根据水资源保护规划提出水资源量、质保护措施。

  九、影响其他用水户权益的补偿方案

  1、周边地区及有关单位对建设项目取水和退水的意见;

  2、对其他用水户影响的补偿方案。

  十、水资源论证结论

  1、建设项目取水的合理性;

  2、取水水源量、质的可靠性及允许取水量意见;

  3、退水情况及水资源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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