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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培养考察意见范例

作者: 爱可网 时间:2024年04月10日 来源:www.ik35.com

党支部培养考察意见范例篇1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

  1、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主动汇报思想(申请人)

  (1)本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申请。

  (2)对于团支部推荐的入党对象和未提出入党申请,但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学生,吸收他们参加一些党的活动,使其逐步提高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3)入党申请书人、预备党员一般应该每一季度至少向党支部书面汇报思想一次。

  2、建立登记档案(党支部)

  对于申请入党的同学,党支部要建立档案,列入培养计划,经常对他们进行教育。

  3、确定积极分子(党支部)

  对于已向党组织提出申请,各方面符合条件的同学,要经党小组提名,党支部讨论确定为积极分子,并确定一至二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

  4、填写《积极分子登记表》(党支部)

  对已确定的积极分子,党支部要迅速指定培养人为其填写《积极分子登记表》,交党支部统一保存。

  5、培养教育(党支部)

  (1)建立积极分子自学小组。

  (2)组织他们听党课或参加培训班。

  (3)吸收他们参加发展党员的支部大会、新党员的宣誓大会及一些活动。

  (4)交任务、压担子,使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经受锻炼。

  6、定期考察(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

  对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还要定期进行考察,由培养人每季度考察汇报一次,填写到《积极分子登记表》上,并由党小组、党支部签署意见。

  7、确定并上报发展计划(党支部)

  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首先要通过座谈了解、民主测评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然后党小组提出意见,重点进行培养教育,发展计划经党支部审查后报上级党委备案。

  8、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为发展对象(团支部、院团委)

  9、参加党委组织的培训(党支部)

  对积极分子党支部要推荐他们参加上级党委组织的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

  10、确定发展对象(党支部)

  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培训成绩合格,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积极分子,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后,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

  11、政审(党支部)

  政治审查内容:

  (1)、申请人的政治历史情况。

  (2)、申请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和表现。

  大学入党流程 (3)、家庭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政治审查的办法:考察档案和必要的函调和外调。

  12、向党委汇报(党支部)

  对已上报列入发展计划的对象,党支部要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报告近期发展对象情况,包括:本人档案、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积极分子登记表》、考察综合意见、支委会讨论意见和入党申请书、党小组意见和发展对象的思想汇报。是团员的应有团组织推荐意见。

  13、发展前公示(党支部、院党办)

  对发展对象进行10天的公示。

  14、预审(党委组织部门)

  预审要求:

  (1)审查培养、考察和政审材料是否齐全,有无违背中央、省市有关发展党员的规定的地方。

  (2)经审查,合乎上述各种程序要求的下发《入党志愿书》。

  15、填写《入党志愿书》(介绍人、申请人)

  党支部向发展对象解释志愿书中的各项内容、填写注意事项。志愿书一般由申请人亲自填写,入党介绍人指导。填写要规范,字迹要清楚,不允许涂改,志愿书填写后,由党支部审阅。

  16、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并填写党支部决议,上报党委(党支部) 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方能召开。其内容:

  (1)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

  (2)介绍人介绍培养经过,并发表意见。

  (3)支委会发表意见。

  (4)大会讨论。

  (5)正式党员表决,做出决定。

  填写支部决议时应注明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正式党员、预备党员人数;同意和不同意人数;通过决议日期,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有党总支的单位须经党总支审议签署意见后,上报党委。表决同意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方算通过。

  17、与发展对象谈话(党委指派负责人)

  着重了解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并对党的基本知识进行抽查,也可以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了解情况,座谈前认真审阅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及有关资料,座谈对象主要有党委、党支部负责人、党员、群众。座谈内容为发展对象的政治品质、思想觉悟、工作表现、培养情况,有时可找个别人员进行单独了解。是团员的应向团组织征求意见。然后将座谈情况和意见向发展对象反馈并提出要求和希望。谈话后应认真负责地填写谈话情况和谈话人的意见。

  18、召开党委会审批(党委)

  对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党委要集体审批。要坚持五个不批:没经过1-2年培养、考察不批;入党动机不纯、觉悟不高、信念不坚定不批;不懂和不了解党的基本知识不批;没有政审和政审不清不批;若有问题需进行调查而未及时上报调查结果的不批,时间超过六个月应退回支部,重写《入党志愿书》。

  19、填写上级党委审批意见(学校党委组织部门)

  对审批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应注明预备期起止的具体时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并交党委书记签名加盖党委印章。

  20、填发发展党员通知(院党办)

  22、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党支部)

  (1)预备党员从预备期起,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党小组活动,缴纳党费。党支部向预备党员介绍党支部情况,提出要求。

  (2)编入党小组参加活动。

  (3)填写党员登记表。

  23、预备党员入党宣誓(党支部、党委)

  党支部或党委按入党宣誓仪式程序组织入党宣誓。

  24、进行预备党员培养考察(党支部、培养考察联系人)

  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

  25、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前半个月,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经公示、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合格者转为正式党员。

  党员推优工作流程

  1、推优工作细则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细则 3、党员发展工作细则4、发展党员各个阶段所需材料 5、《党内外群众民主评议记录》填写格式6、 召开接受、转正大会的程序和注意事项7、发展党员工作常见文本示例

  推优工作细则

  推优即为从班级的团员中推荐优秀团员入党。推优工作每学年进行两次,本科生第1学期在大二到大四年级进行,大一新生第1学期因考察时间不足不进行推优;第2学期在大一到大三年级进行,毕业班不进行推优工作。

  研究生第1学期在研二到研三中进行,研一新生第1学期因考察时间不足不进行推优;第2学期在研一到研二中进行,毕业班不进行推优工作。

  具体流程:

  1、组织部下发通知,告知各班团支书推优工作的各项要求;

  2、班级自主进行推优工作;

  3、各班名单上报组织部;

  4、组织部审核推优人员情况,删除不合适的被推优人员;

  5、上报团委审核并公示;

  6、组织被推优人员填写团员推优表(推优表要求:一式两份,黑色笔手写,团支书意见要填写正确,团委意见填写,团委盖章,存档)

  推优条件:

  1.要求非党员、非信教同学,且年满18周岁、28周岁以下,已经推过了的同学不用再推;

  2.本科被推优同学上一学年(期)综合素质考评中的智育成绩(或基本评价、或发展评价)占班级前50%;研究生被推优同学上一学年(期)的综合测评成绩要求占本班非党员同学的前50%(研一第2学期不作要求)。

  3.被推优同学的得票数需过班级人数的一半以上,不够的要重新推选。(若班级经多次选举仍然不能产生合适人员,则视为改班级放弃该名额)

  班级推优名额分配:

  按班级人数的10%算,四舍五入。(如班级人数为24人,则推优名额为2人,;班级人数为35人,则推优名额为4人)

  推优形式要求:

  班级成员到会率要90%以上才有效;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要求当场唱票。推优不能利用课间时间进行,也不能利用短信方式选举;(可以提前将符合条件的同学名单写在黑板上,以便大家选举)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条件及流程

  1. 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条件

  (1)入党积极分子必须递交入党申请书,通过党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测试,政治立场坚定,入党愿望强烈,能够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来严格要求自己;

  (2)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班级中等以上),能在本班的学风建设中发挥带头作用,并且无不及格课程;

  (3)入党积极分子必须能积极参加团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本班中能配合班团委开展工作,并能利用自己的专长主动为集体为他人服务,工作态度端正踏实,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

  (4)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在日常生活、学习中严于律己,乐于助人,团结同学,遵纪守法,在被推选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学年中没受过通报批评以上的处分;

  (5)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常主动地和党建联系人沟通,并向组织汇报思想,及时反馈。经班级推荐,结合党建联系人的考察,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

  2.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程序

  学生在具备基本条件后,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分团委同意,上报至校团委审批,结合党建联系人考察,报经支部审核通过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表》,进入考察期。

  确定发展对象条件及流程

  发展对象的必备条件:

  (1)入党积极分子须通过党校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测试,参加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并顺利结业,在考察期内向组织至少递交过四篇思想汇报;

  (2)入党积极分子必须有坚定政治立场,端正的政治态度和正确的政治方向,能够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来严格要求自己,平时要加强理论,时事政策学习,积极参加党的理论知识的学习;

  (3)入党积极分子若参加了计算机二级、英语四六级考试原则上必须通过,学习成绩在班级处于中上,且无不及格课程;

  (4)入党积极分子须热心参加班团各项活动,积极为班级和同学服务,工作态度端正踏实,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5)入党积极分子在生活上须关心他人,乐于奉献,入党愿望强烈,动机纯正,能积极地向党建联系人汇报自己的思想状况。

  2. 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

党支部培养考察意见范例篇2

  入党积极分子在接受培养期间,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其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每季度应对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工作以及思想变化情况进行考察,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入党申请相关材料资料。提供参考,欢迎参阅。

  材料一

  为了认真贯彻中央提出的“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发展党员总要求,切实做好全县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推荐制度

  党支部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推荐每半年或一年一次,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表决决定。

  入党积极分子推荐情况应记入《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并存入党员档案。

  二、培养考察制度

  一是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在接受培养期间,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其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每季度应对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工作以及思想变化情况进行考察,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考察评定意见记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

  二是入党发展对象的培训教育。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培训内容主要以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为主。中央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党培训教材》,可以作为学习辅导材料。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培训情况记入《入党发展对象培训登记表》。

  三是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党组织应当及时将上级党委审查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党组织应当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培养联系人应作为预备党员的入党介绍人,继续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考察。入党介绍人每季度对预备党员学习、工作以及思想变化情况进行考察,指出不足并提出改进意见。党支部每半年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考察,考察评定意见记入《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

  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以及培训资料应存入党员档案。

  三、备案预审制度

  发展党员全程要经过三次备案、一次预审。

  一是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入党申请人经过“两推一票决”(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支委会票决)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报上级党委备案。

  二是确定发展对象报上级党委备案。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基层党委备案时,应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相应栏目签注意见,并加盖备案章。

  三是发展对象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支委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支委会审查意见、党支部申报意见、基层党委预审意见以及支委会讨论意见,要记入《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

  四是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后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预备党员必须由有审批权限的党(工)委审批。乡镇党委所属的基层党委、党总支、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党委要及时将审批预备党员情况报县委组织部备案。未经县委组织部备案的预备党员将不能录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

  四、政治审查制度

  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治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资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的综合政治审查报告。综合政治审查报告应存入党员档案。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五、公示制度

  发展党员要进行两次公示。

  1)经党的支部委员会确定,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

  2)预备期满,经党的支部委员会审查,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公示内容为:

  1)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的公示内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和学位、政治面貌、现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申请入党时间和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和近两年受奖惩情况。

  2)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的公示内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和学位、政治面貌、现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被批准为预备党员的时间和预备期内受奖惩情况。

  3)公示的期限、要求和联系电话等。

  公示时间:一般为7个工作日。

  公示形式和范围:公示由审批党员的基层党委或经授权审批党员的党总支部负责。公示采用张榜公布等形式进行。要根据公示对象所在单位(部门和行业)的特点,以实效性、广泛性和便于群众监督为原则进行公示。公示范围一般为公示对象工作的基层单位。如有必要也可扩大公示范围。

  公示程序:

  1)党支部向负责审批党员的上级党组织报送拟接受为预备党员或拟转为正式党员对象的有关材料,提供基本情况公示表。

  2)负责审批党员的上级党组织审定拟接受为预备党员或拟转为正式党员对象的基本情况公示表,确定监督电话和联系人,到公示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公示。经公示未发现问题的,负责公示的上级党组织须及时指导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研究,按有关程序及时办理入党手续。

  3)对反映有问题的公示对象,党支部要指定专人(2人以上)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向公示对象所在单位党支部通报调查核实的情况。对经调查确有问题的公示对象,应视问题性质和轻重分别提出暂缓审批、不予批准入党或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意见。对群众反映违反规定不按程序发展党员且情况属实的基层党组织,上级党组织要责令其及时纠正。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电话、信函或直接来访的形式,向负责公示的党组织反映公示对象在政治立场、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入党动机、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同时也可反映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坚持党员标准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等方面的情况。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六、票决制度

  发展党员要经过两次票决。

  1)支部大会讨论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时要进行票决。

  2)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时要进行票决。

  发展党员票决办法:

  1)票决表决票由各基层党委统一印制,在支部党员大会召开时间确定后,党支部按支部党员人数登记领取。支部大会票决时,必须有半数以上有选举权和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出席,如果出席人数未超过半数,不得进行票决;有表决权的与会党员以无记名方式进行票决;赞成票只有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会前向支部大会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有效票数内),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讨论两人以上发展对象入党或预备党员转正时,应逐个进行讨论,一并投票票决,分别记票、汇总。

  发展党员票决程序:

  1)党支部负责人对票决提出要求,并介绍发展对象或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人宣读“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或“转正申请书”;

  3)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审查和公示情况;

  4)介绍人和考察培养人通报考察培养情况,并发表个人对其入党的意见;

  5)与会党员发表对其入党或转正的意见;

  6)清点到会人数,核实有表决权党员人数并分发表决票;

  7)投票,现场唱票计票,公布表决结果。

  票决结束后,表决票由党组织加盖公章后封存备查,表决结果填入本人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公示情况等报上级党委审批。票决未通过的对象,由党支部重新按照程序考察,待考察对象条件成熟后,再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

  七、全程记实制度

  党支部在发展党员过程中,对主动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从递交第一份入党申请书开始,到按期转为正式党员为止,必须按照时间先后顺序,以写实的方式,对发展党员五个阶段、二十五个环节的信息据实摘要进行记录,如实填写《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表》。《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入党员档案,一份由党员所在党支部备存。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或预备党员工作调动时,《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表》应及时转交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八、检查报告制度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每年在上报当年党员年报时,一并上报本年度发展党员工作总结。工作总结要以党委正式文件上报,报告中分三部分撰写,一是本年度发展党员的主要做法及发展计划完成情况;二是本党委党员队伍结构分析以及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次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县委组织部每半年对全县各党(工)委发展党员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年终要向县委和市委组织部报告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违纪违规发展党员等问题的查处情况。对违反程序发展党员的,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批评、通报批评、党纪处分等相应处理。

  材料二

  申请可分为口头申请和书面申请两种形式。除非不具备必要的条件和能力,一般应采取书面申请的形式;有的同志口头提出入党申请后,事后也应补写书面入党申请。入党申请书标志着申请人经过了郑重思考,向党组织表明自己有入党的志愿和要求,使党组织了解申请人的政治信仰和追求,便于党组织对申请人有针对性地进行培养、教育、考察,同时也是党组织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重要依据。入党申请书是要求入党的同志对党的认识和自我认识的反映。通常情况下,申请入党的同志应写书面申请。

  入党申请书的基本书写格式及内容通常如下:

  1.标题:居中写“入党申请书”。

  2.称谓:即申请人对党组织的称呼,一般写“敬爱的党组织”。顶格书写在标题的下一行,后面加冒号。

  3.正文。

  主要内容包括:

  (1) 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写这部分时应表明自己的入党愿望。

  (2) 个人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主要表现情况。

  (3) 今后努力方向以及如何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

  4.结尾。申请书的结尾主要表达清党组织考察的心情和愿望,一般用“请党组织在实践中考验我”或“请党组织看我的实际行动”等作为结束语。全文的结尾一般用“此致,敬礼”。在申请书的最后,要署名和注明申请日期。一般居右书写“申请人×××”,下一行写上“××年×月×日”。

  另外,为了使党组织对自己有较全面的了解,申请人可另写一个附加材料,将个人的履历,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写清楚。将自己的政治历史情况和奖惩情况也要写清楚。如果自己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中,有人政治历史情况比较复杂,或受过刑事或其它重大处分,也应实事求是地写出。

  入党申请书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为什么要入党。主要写自己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要明确表示: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机密,按时交纳党费,对党忠诚,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2、表明对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组织原则、纪律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风方面的认识和态度。

  3、自己的政治信念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主要情况;要剖析自身存在的不足,表明对入党的态度和决心,以及今后如何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并明确表示愿意接受党组织对自己的教育和考察。

  写入党申请书应注意的问题:

  1.要认真学习党章,掌握基本精神,加深对党的性质、宗旨、任务、党员的权利、义务等基本知识的理解。

  2.要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谈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不要以旁观者身分一味评论别人。

  3.对党忠诚者实,向党组织反映真实思想情况。

党支部培养考察意见范例篇3

  党员发展工作是党建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对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进一步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严格党员发展工作程序,做好新形势下的党员发展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要求,特作如下规定:

  一、发展党员工作的总体要求

  1、以邓小平党的建设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要求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突出时代特点,以提高质量为目标,扩大民主,严格程序,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2、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标准和条件。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把那些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得到党员、群众公认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注重在青年中发展党员。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3、各党支部每年要根据学校党委的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和自身实际,分析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发展学生党员工作情况,制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发展学生党员工作计划,每年十二月中旬将下年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发展学生党员计划报党委办公室。制定计划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防止分指标,卡比例的做法,要求每年的五月底前做好毕业生新党员的发展工作。

  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党组织提出正式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入学前已提出入党申请的,申请时间从申请书注明之日算起,但入学后,需要再次向所在党组织提出申请。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团组织“推优”后(工作程序见《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工作制度》),由党支部召开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召开支部大会)根据推荐情况以及申请人的平时表现,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党支部填写《入党积极分子情况登记表》报党委办公室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指导其填写《入党培养对象考察登记表》,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

  1、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

  (1)各党支部根据情况可联合或单独举办业余党校培训班,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章学习及党的基本知识的培训,学习期满由党委办公室出题进行结业考试,对考试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没有经过培训或结业考试不合格的,不能列入发展对象)。

  (2)党支部要向入党积极分子交任务、压担子,组织他们参加各种活动,在实践中锻炼和培养。

  2、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

  (1)考察期必须在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

  (2)积极分子要定期向培养联系人交书面思想汇报,联系人、党支部要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鉴定,将考察情况记入《入党培养对象考察登记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

  (3)在中学期间已经是积极分子的,各党支部可以继续培养教育,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四)确定重点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接收

  1、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指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8—10人),听取党内外群众对拟重点发展对象的反映。

  (1)座谈会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6人。

  (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将其列为重点发展对象之前召开。

  (3)记录人要真实记录党内外群众反映的情况并逐一记录谈话意见,将座谈会原始记录归入其档案中。

  2、通知拟重点发展对象撰写入党自传材料。入党自传材料是申请入党的同志为了让党支部了解自己的成长过程、学习和工作的经历、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而向党支部递交的介绍自己的材料。

  3、对拟重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4、打印拟重点发展对象入学以来的学习成绩单并注明班级排名情况(考试成绩有不及格现象不列入考察范围)。

  5、整理拟重点发展对象的相关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推优表》、思想汇报、个人自传、党校结业证书、成绩证明材料、座谈会记录、政审外调函、《入党培养对象考察登记表》等。

  6、对拟重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方法见《中共河北地质职工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公示制实施办法》。

  7、党支部审阅材料并结合公示情况,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后,认为可以确定为重点发展对象的,应及时向党委报告意见,填写《发展党员预审登记表》,同时附送拟重点发展对象预审材料,报送党委同意。

  (1)教工的预审材料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书、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审批表、个人自传、思想汇报、党校结业证书、群众座谈会记录、政审材料、《入党培养对象考察登记表》。

  (2)学生的预审材料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书、《推优表》、思想汇报、个人自传、党校结业证书、成绩证明材料、座谈会记录、政审外调函、《入党培养对象考察登记表》。

  8、学校党委对拟重点发展对象预审通过,同意确定为重点发展对象,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

  9、确定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其主要任务是:(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学习情况、工作表现、个人经历等,如实向党支部汇报。(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介绍意见。(3)向支部大会负责任的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4)被介绍人被接收成为预备党员以后,继续对其进行考察、教育、培养。

  10、填写《入党志愿书》。《入党志愿书》应由申请人本人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逐项填写。填写要用钢笔或毛笔,字迹要清楚,不允许随意涂改。志愿书中“入党志愿”一栏的主要内容应结合自己的实际思想和表现,着重填写对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路线等的认识和理解,自己入党的动机和目的,主要优缺点,以及表明能否被批准入党的态度。

  11、支委会审查。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及有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认为合格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12、召开支部大会。

  程序:(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2)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查情况;(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并由申请人表示自己对大会所提意见的态度及今后的决心;(5)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注意事项:(1)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2)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3)预备党员应参加支部大会,但无表决权。(4)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13、支部决议形成后,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和表决情况(党员应到数、实到数、有表决权数、同意数、反对数和弃权数)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发展对象材料报党委审批。同时党支部填写《新发展党员简明情况登记表》报党委办公室备案。

  14、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党委接到党支部报的发展对象材料后,应指派专人(一般由党委委员)与发展对象谈话,并将谈话人的意见如实填写到《入党志愿书》中。

  15、预备党员的审批。党委审批要及时,必须在党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党委审批要坚持集体讨论,不得采用传阅材料的办法审批。审批后,党支部要及时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将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活动,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由其所属党支部负责保管。

  16、入党宣誓。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党委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程序为:(1)唱国际歌;(2)党支部书记致词;(3)新党员宣誓;(4)党委代表讲话;(5)党员代表讲话;(6)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

  (五)预备党员的继续培养、教育和考察

  1、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2、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继续培养、教育和考察,每半年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学习、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一次。

  (六)预备党员的转正

  1、考察合格转正。程序:(1)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前两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2)入党介绍人提出意见;(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4)支委会审查;(5)对将要转正的预备党员进行公示;(6)公示无异议后,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同时上报《党员转正情况登记表》党委办公室备案;(7)学校党委审批。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2、考察不合格,延长预备期。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为半年至一年(限一次)。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学校党委审批。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支部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学校党委审批。

  3、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在预备期内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确定不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延长预备期后经过教育考察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学校党委审批。

  4、党员的党龄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5、党员材料的归档。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要及时将其材料整理归入本人档案。

  三、其他

  为切实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发展对象为学生的,在其毕业前一个月不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各党支部应负责地将他们的各项材料及时转给接收单位的党组织。

党支部培养考察意见范例篇4

  大学生入党的基本程序是什么?发展党员工作程序1、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人)(1)本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申请。(2)对于团支部推荐的入党对象和未提出入党申请,但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学生,吸收他们参加一些党的活动,使其逐步提高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2、建立登记档案(党支部)对于申请入党的同学,党支部要建立档案,列入培养计划,经常对他们进行教育。3、确定积极分子(党支部)对于已向党组织提出申请,各方面符合条件的同学,要经党小组提名,党支部讨论确定为积极分子,并确定一至二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4、填写《积极分子登记表》(党支部)对已确定的积极分子,党支部要迅速指定培养人为其填写《积极分子登记表》,交党支部统一保存。5、培养教育(党支部)(1)建立积极分子自学小组。(2)组织他们听党课或参加培训班。(3)吸收他们参加发展党员的支部大会、新党员的宣誓大会及一些活动。(4)交任务、压担子,使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经受锻炼。6、定期考察(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还要定期进行考察,由培养人每季度考察汇报一次,填写到《积极分子登记表》上,并由党小组、党支部签署意见。7、确定并上报发展计划(党支部)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首先要通过座谈了解、民主测评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然后党小组提出意见,重点进行培养教育,发展计划经党支部审查后报上级党委备案。8、参加党委(或党总支)组织的培训(党支部)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的积极分子,党支部要组织他们参加上级党委组织的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9、确定发展对象(党支部)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培训成绩合格,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积极分子,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后,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10、政审(党支部)政治审查内容:1、申请人的政治历史情况。2、申请人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和表现。3、家庭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政治审查的办法:考察档案和必要的函调和外调。11、向党委或党总支报告(党支部)对已上报列入发展计划的对象,党支部要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报告近期发展对象情况,包括:本人档案、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积极分子登记表》、考察综合意见、支委会讨论意见和入党申请书、党小组意见和发展对象的思想汇报。是团员的应有团组织推荐意见。12、预审(党委组织部门)预审要求:(1)审查培养、考察和政审材料是否齐全,有无违背中央、省市有关发展党员的规定的地方。(2)设党总支、分党委的单位先审查。(3)经审查,合乎上述各种程序要求的下发《入党志愿书》。13、填写《入党志愿书》(介绍人、申请人)党支部向发展对象解释志愿书中的各项内容、填写注意事项。志愿书一般由申请人亲自填写,入党介绍人指导。填写要规范,字迹要清楚,不允许涂改,志愿书填写后,由党支部审阅。14、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方能召开。其内容:(1)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2)介绍人介绍培养经过,并发表意见。(3)支委会发表意见。(4)大会讨论。(5)正式党员表决,作出决定。15、填写党支部决议,上报党委或党总支(党支部)填写支部决议时应注明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正式党员、预备党员人数;同意和不同意人数;通过决议日期,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有党总支的单位须经党总支审议签署意见后,上报党委。表决同意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方算通过。16、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党委指派负责人)座谈前认真审阅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及有关资料,座谈对象主要有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人、党员、群众。座谈内容为发展对象的政治品质、思想觉悟、工作表现、培养情况,有时可找个别人员进行单独了解。是团员的应向团组织征求意见。17、与发展对象谈话(党委指派负责人)着重了解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并对党的基本知识进行抽查,然后将座谈情况和意见向发展对象反馈并提出要求和希望。谈话后应认真负责地填写谈话情况和谈话人的意见。18、召开党委会审批(党委)对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党委要集体审批。要坚持五个不批:没经过1-2年培养、考察不批;入党动机不纯、觉悟不高、信念不坚定不批;不懂和不了解党的基本知识不批;没有政审和政审不清不批;若有问题需进行调查而未及时上报调查结果的不批,时间超过六个月应退回支部,重写《入党志愿书》。19、填写上级党委审批意见(党委组织部门)对审批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应注明预备期起止的具体时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并交党委书记签名加盖党委印章。20、与预备党员谈话(党支部)(1)向预备党员介绍党支部情况,提出要求。(2)编入党小组参加活动。(3)填写党员登记表。21、预备党员入党宣誓(党支部)见入党宣誓仪式程序。22、预备党员从预备期起,缴纳党费。

党支部培养考察意见范例篇5

  1、发展对象材料有:《中国共产党汝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入党申请书、有关政审函(外)调材料、征求群众意见原始材料,思想汇报、入党考察学习情况表(学生)、自传、党校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

  2、接收预备党员材料有:《入党志愿书》。

  3、预备党员转正材料有:《入党志愿书》、《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考察表》、转正申请、思想汇报(4份)。

  二、逻辑关系是否正确

  1、入党申请书时间与《入党积极分之考察表》“第一次申请时间”是否一致;思想汇报时间与时间是否一致;

  2、《入党积极分之考察表》“奖惩情况”的奖惩时间是否都在入党积极分之本人填表时间前;

  3、是否出现两名培养联系人都是预备党员或者有非党员作为入党培养联系人情况;

  4、是否按程序进行:①推优——>确定入党积极分之——>填表时间(个人、团组织、党支部)——>培养考察(至预审前每半年一次,且培养考察已在一年以上)——>征求群众意见、公示——>确定为发展积极分之——>培养考察半年以上,送当校培训结业、函调——>政审结论;

  5、《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征求群众意见和公示”栏时间、人树、内容是否与原始材料一致。

  三、是否符合中央、省发展党员工作的相关规定条件

  1、接收入党时是否已年满十八周岁;

  2、是否已经院当校培训十八周岁;

  3、函调是否加盖组织章,而非行政章;

  四、材料整理是否严肃、认真、细致,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1、表格项目有否漏填,所填内容是否完整、准确;

  2、各表所填写有关评价、意见、鉴定的内容是否指出其存在的缺点和不足;

  3、有关表决情况是否清楚、规范;

  4、能否按时交书面思想汇报,是否存在突击现象,内容有否联系本人思想工作生活实际(提表时应按实际汇报填写,对拖延、缺交思想汇报的入党积极分子要加强组织观念教育,情况严重的可延长考察期);

  5、材料是否均用笔写,禁用计算机打印;:

  6、字迹是否清楚、工整,无乱涂乱改;个别少数涂改处是否由本人或负责人盖章(学生盖手印);

  7、表格中该签名盖章的是否签名盖章;

  五、抽查会议记录事项

  1、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是否写清会议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记录人、党员总数、实际出席党员人数及出席缺席原因、参加会议的其他列席人员名单、会议讨论情况、表决形式及结果;与填表情况是否一致。

  2、本人是否参加支部吸收其为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党员大会;

  3、有无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支部大会、确定发展对象支部大会(或支委会)记录;是否有安排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安排发展对象的入党考察人记载;

  4、党小组(党支部)是否有预备党员季度鉴定、半年讨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相关会议记录。

  发展党员过程中党组织有以下会议记录:

  1、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记录;

  2、党支部(党小组)讨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意见(半年一次)会议记录;

  3、党支部(或支委会)确定发展对象会议记录;

  4、党支部大会接收新党员会议记录;

  5、党委审批新党员记录;

  6、党支部(党小组)讨论预备党员季度鉴定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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