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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作者: 爱可网 时间:2024年04月10日 来源:www.ik35.com

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篇1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我公司设备设施验收过程的管理,确保设备验收工作合理、高效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设备设施。

  三、职责

  3、1、设备管理部门: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工作的专门负责部门。

  3、2、设备使用部门:严格地按设备的。技术参数,对设备的性能进行功能验收工作;依据综合的设备选型参数,对设备的加工能力进行验收工作。

  四、管理内容和要求

  4、1、设备开箱后,供应商或者公司技术人员进行安装工作,设备管理部门需对设备的规格型号、外型尺寸、安装位置、设备的固定、土建配合、管线连接、电气连接认真确认无误,整个安装过程按照设备安装规范标准和设备安装的技术要求对设备的各部分进行检查验收。

  4、2、设备安装后,供应商或者公司派专人开始调试工作。

  4、2、1设备调试前,调试负责人员须制定详细的调试方案,并报设备科主管审批后实施。设备调试方案应包括调试时间计划、调试人员及分工、调试实施办法、调试所需材料、仪表仪器等内容。

  4、2、2调试人需协助设备的安装,严格执行安装操作规范,避免设备变形或损坏。

  4、2、3调试人员在调试工作开展前需认真检查随机物品及资料是否齐全,检查设备的各接头、管路等,检查调试所需用具是否齐备,检查安全装置,以保证正确可靠。

  4、2、4空运转试验。主要是为检验设备安装精度的保持性,设备的稳固可靠性,传动、操纵、控制等系统状态是否正常。运转应分步进行,由部件至组件,由组件至整机,由单机至全部自动线。

  4、2、5负荷试验。主要是为检验设备在一定负荷下的工作能力,以及各组成系统的工作是否安全、稳定、可靠。

  4、2、6精度试验。在负荷试验后按说明书的规定进行,例如,对专门规定的检查项目进行检查。

  4、3、设备验收

  4、3、1设备验收项目主要针对设备的技术性能、安全要求、运行状况能否满足设计或生产工艺要求进行。

  4、3、2设备验收在调试合格后进行,由设备使用部门负责。

  4、3、4试车验收指在设备负荷试验和精度实验期间,由参与调试、验收的有关人员对设备负荷实验、设备精度进行确认。

  4、3、6验收合格后,设备才能投入生产使用。验收不合格的由调试人员重新调试直至验收合格。

  4、3、7验收合格后相关人员填写验收记录,设备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确认意见。

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篇2

  (一)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本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二)凡是机电传动设备检查检修,必须切断电源并锁闭,并要悬挂“禁止合闸”警告牌。

  (三)检修受压设备、管道、阀门、安全附件等,必须切断阀门,加隔离盲板,压力降到零或停止设备运转,方可进行。不准带压检修。

  (四)检修中需要用临时行灯照明,必须采用低压36伏,铁制容器内和潮湿地带场所为12伏,引线中间不准有接头,绝缘要良好。

  (五)检修中需要电动工具,必须配有1比1隔离变压器或橡皮手套,有可靠的接地,保证安全可靠。

  (六)禁止带电检修作业,如须带电检修,应经动力科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同意批准,并采取可靠安全措施,检修人员和监护人,必须持证操作,无证者不准检修和监护。

  (七)严禁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料容器、管道未清理、置换情况下,进行检修。

  (八)严禁使用检修机具、葫芦、吊具、绳子、梯子、头、板手等有缺陷的‘工具。

  (九)检修人员,必须穿戴好本岗位所领用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赤膊、赤脚、穿拖鞋。

  (十)检修中高空作业、动火作业,吊装作业等,必须办理有关申请手续,经有关部门同意批准,才能进行。

  (十一)检修中未明确负责安全工作和监护人不准施工。

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篇3

  为保证本厂生产设备安全使用和定期维修特制定本制度。

  1、对本厂所有的生产设备,要求进行定期检查,定期维修。

  2、对需要电启动的设备,主要检查电路运行情况,电源接触是否良好,有无漏电现象,各部件是否损坏,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机维修。

  3、对台秤、天平、卡尺等计量器具主要检查其精确度,一般半年请计量局专业人员维修一次。

  4、对安全设施水泵、消防水袋、消防栓要求一月检查一次。

  5、消防水桶要求一人一个,并长期蓄存好清水。

  6、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乱使用电器设备。

  7、厂内砍刀、安全帽等灭火工具必须专人管理,及时更换或补充,不得做摆设,搞形式。

  8、本制度有专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执行。

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篇4

  一、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公司各部门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动力科备案。

  第二条 经设备动力科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检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 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协助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 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动力科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 施工安装,由设备动力科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报告”方可使用。

  二、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第六条 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员要与生产管理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设备动力科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七条 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设备动力科考核合格,上岗操作。

  第八条 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 设备动力科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情况,并列入工作考核内容。

  三、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条 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拆除、报废之前,设备动力科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 设备动力科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十二条 使用部门将“报废、拆除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第十三条 申请批准后,交付供应部办理,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废、拆除。

  第十四条 报废、拆除旧设备由生产管理部、设备动力科、安全环保科分工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十五条 发生设备事故,设备主管、生产管理部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六条 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事故发生后1个工作日内)。

  第十七条 设备主管、值班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生产管理部经理。

  第十八条 对重大事故由维修部门通知人事部及有关部门,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 事故处理完毕,生产管理部值班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二十条 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第二十一条 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部门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五、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第二十二条 生产管理部设备主管人员编制设备检查保养半年计划,填制“半年设备检修计划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批复。

  第二十三条 生产管理部经理审核计划,呈报总经理后,批准执行生产管理部半年设备检修保养计划。

  第二十四条 设备管理人员编制检修保养单“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并按月计划表的内容,逐项填写“保养申请单”,检修保养时需某部位停电、水、气时,还要填写“停 ()通知单”。

  第二十五条 值班人员填写的“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保养申请单”、“停 ()通知单”一并报部门经理。生产管理部经理与总经理和各部门沟通后,签注意见,下达执行。

  第二十六条 值班人员根据批准的月检修保养计划,签发“设备 级保养任务单”,填写任务单中“内容及要求”栏目,安排具体人员负责实施。

  第二十七条 在“检修保养工做记录簿”中登记派工项目及时间。

  六、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公司电气使用部门的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维修通知单”,经部门主管签字交生产管理部。

  第二十九条 维修部门主管或值班人员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做记录簿”上登记接单时间,根据事故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第三十条 维修工作完毕,主修人应在“维修通知单”中填写有关内容,经使用部门主管人员验收签字,并将通知单交回维修部门。

  第三十一条 维修部门在记录簿中登记维修完工时间,及时将维修内容登记入设备卡片,并审核维修中记载的用料数量、计算出用料金额填入单内。

  第三十二条 将处理完毕的“维修通知单”依次贴在登记簿的扉页上。

  第三十三条 紧急的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的主管用电话通知生产管理部,由值班人员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维修通知单”,值班人员补各项记录,其他程序均同。

  第三十四条 维修部门在接单后两日内不能修复的,由值班主管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应采取特别措施,尽快修复。

  七、设备运行动态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条 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手段,使各级维护与管理人员能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依据设备运行的状况制订相应措施。

  第三十六条 建立健全系统的设备巡检措施各作业部门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检查的部位(巡检点)、内容(检查什么)、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允许的值),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周、旬、月检查点。

  第三十六条 建立健全巡检保证体系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设备的所有巡检点进行检查,专业维修人员要承包对重点设备的巡检任务。各作业部门都要根据设备的多少和复杂程序,确定设置专职巡检员的人数和人选,专职巡检员除负责承包重要的巡检点之外,要全面掌握设备运行动态。

  第三十八条 信息传递与反馈

  1、生产岗位操作人员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当班调度,由值班负责人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按时传递给专职巡检工。

  2专职维修人员进行的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除安排本组处理外,要将信息向专职巡检工传递,以便统一汇总。

  3、专职巡检工除完成承包的巡检点任务外,还要负责将各方面的巡检结果,按日汇总整理,列出当日重点问题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4、有关部门列出主要问题,除登记台账之外,还应及时输入电脑,便于上级、公司有关部门的。综合管理。

  第三十九条 动态资料的应用

  1、巡检工针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隐患,提出应安排检修的项目,纳入检修计划。

  2、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必须立即处理的,由当班的生产指挥者(班组长、车间主任)即刻组织处理;本班无能力处理的,由多作业部门领导确定解决方案。

  3、重要设备的重大缺陷,各作业部门主要领导组织研究,确定控制方案和处理方案。

  第四十条 设备薄弱环节的立项处理凡属下列情况均属设备薄弱环节:

  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2、运行中影响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设备、部位。

  3、运行达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部位(或设备)。

  4、存在不安全隐患(人身及设备安全),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设备。

  第四十一条 对薄弱环节的管理

  1、各分公司机动处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设备薄弱环节,按时组织审理,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

  2、各作业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改进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检修计划。

  3、设备薄弱环节改进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做出评价意见,经有关领导审阅后,存入设备档案。

  八、设备故障处理办法

  第四十二条 设备发生故障,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当班记录中详细记录。

  第四十三条 岗位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设备故障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精心操作,加强观察。

  第四十四条 未能及时排除的设备故障,必须在每天生产调度会上研究决定如何处理。

  第四十五条 在安排处理每项故障前,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止故障扩大影响。

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篇5

  设备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生产效率能否稳步提高,取决于设备能否正常安全运行。因此,有必要加强设备管理,建立和完善设备管理制度。为做好各车间的设备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1. 运营管理

  所有设备、管道、阀门、电缆、电气仪器(及测量仪器)的操作(使用)管理和维护由所有用户(人员)负责。

  重要设备(价格10万元/台以上,功率300kW以上)是否投入使用,由用户提出,设备部门复核,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设备管理实行全过程管理和责任制,每个车间员工都要爱护设备,维护自己使用的设备。设备发生事故时,遵循“四不放手”的原则(不查明事故原因;事故责任人及从业人员未受过教育;未制定预防措施的;对事故责任人不予处理)和“三处理”(小事故作为重大事故处理;附近发生的事故视为事故;其他单位的事故按本单位的事故处理)进行分析处理。

  2. 设备维护

  设备是生产的物质基础。设备是否完好是完成生产任务的重要因素。为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我们必须坚持合理的操作和及时的维护。包租及维修人员必须贯彻“维修第一,维修第二”的原则,认真落实设备维修制度;

  1)贯彻“谁用谁管”的原则。

  2)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仔细使用和维护,确保安全操作,无任何故障或事故发生。

  3)维修人员不得在规定的时间内,因维修不及时或质量低劣而造成故障和事故。

  4)对使用中的设备实行三级维护制度:

  ①日常维护:操作人员应进行维修前后的转变,并且每个转变不得少于20分钟。认真检查设备,做好设备润滑和现场清洗工作。

  二级维修:主要是操作人员,并对维修工作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对设备进行部分拆卸检查,打开油路,检查设备各部件的配合间隙,并对松动部件进行紧固。

  ③三个级别维护:主要是维修工人,与运营商的参与,进行部分拆卸设备的`检查和维修,更换或修复磨损部件,清洗润滑系统,改变油、检查和修理电气系统。

  5)合理润滑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减少部件磨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的关键。操作者必须对设备保持良好的润滑状态,润滑必须是“五个固定”(固定人员、固定地点、固定时间、固定质量、固定数量)。

  6)设备维护应遵循:

  ①清洁:设备是免费的油和灰尘。确保油漆能看到自然的颜色,铁能看到光,运动表面不脱油,场地周围没有灰尘。

  ②润滑:油枪(杯)完成,石油路径平滑,油渍清晰,石油水平是合适的,石油质量是合适的,经常添加了油,润滑是合理的。

  ③整洁:工具、配件和成品是整齐地堆放。

  ④检查:加强和调整,防止腐蚀和泄漏,主设备的技术条件,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⑤观察:定期观察和测量设备和零部件的磨损规则和消费,提供实际数据维护。

  7)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对设备进行日常检查和季节性检查,对观察和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处理,防止膨胀,并填写操作检查记录。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及时报告重大问题。

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篇6

  一、共用配套设施完好,无随意改变用途

  1、公共设施设备台帐

  2、设备标识卡

  3、共用设施实景(现场相片)

  二、共用设施设备运行、使用及维护按规定要求有记录,无事故隐患,专业技术人员和维修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与保养规范

  1、共用设备设施月检查表

  2、发电机房运行记录

  3、水电技术领班岗位职责

  4、水电工岗位职责

  5、土建维修组长,岗位职责

  6、土建维修工岗位职责

  三、室外共用管线统一入地或入公共管道,无架空管线,无碍观瞻

  1、小区实景(现场相片)

  四、排水、排污管理通畅,无堵塞外溢现象

  1、化粪池吸污记录表

  五、道路通畅,路面平整;井盖无缺损、无丢失,路面井盖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

  1、路面井盖相片(现场相片)

  2、维修作业道路警示牌相片

  六、供水设备运行正常;设施完好、无渗漏、无污梁;二次生活用水有严格的保障措施,水质符合卫生标准;制定停水事故处理方案

  1、本小区无二次供水系统(属于直供水)

  2、停水停电通知颁发及反馈流程图

  3、停水通知单

  七、制订供电系统管理措施并严格执行,记录完整;供电设备运行正常,配电室管理符合规定,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好

  1、发电机房养护记录表

  2、设备检查检测记录表

  八、电梯按规定或约定时间运行,安全设施齐全,无安全事故;轿厢、井道保持清洁;电梯机房通风、照明良好;制定出现故障后的应急处理方案

  (本小区属多层洋房,无电梯)

  九、三北地区,冬季供暧室内温度不低于16℃

  (本小区不属于三北地区)

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篇7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供、用电设备检修安全管理,保证职工在检修中的安全和健康以及公司电网和设备的正常运行,为公司生产提供稳定的电力供应,消除电力伤害人身事故,特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自下发之日起严格按本规定执行。

  2、适应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唐山氯碱有限责任公司供电设备、用电设备和拖动设备检修的安全措施和停送电管理。

  3、管理规定

  3.1在变电所和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一切人员(包括基建安装人员)必须熟知和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每年对电气工作人员进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一次,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值班电工做安全措施必须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规定完成。

  3.2在电气设备上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执行,检修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到变电所办理检修工作票,值班电工停电做好安全措施经专人确认后许可检修时,检修人员才进行检修作业,要求值班电工必须现场监督,检修电工在本班组管辖的’电气设备上检修作业时也认真执行,检修工作人员检修完工将工作票交回后方可允许送电。

  3.3所有用电的机械设备停止运转检修时,检修负责人必须到提供电源的变电所和变电站办理停电检修工作票,值班电工停电做好检修安全工作措施允许检修后方能检修,检修前通知设备所在化工岗位操作工,把转换开关转到停止位,化工岗位操作工现场指定要检修的设备,并现场监督检修,检修工作完成后,要清理完现场,检修负责人才能将工作票交回,才允许送电。

  3.4检修电工要检修正在运转设备的电动机和电气设备时,要经调度室和岗位工同意停车后,检修负责人到变电所办理检修工作票,值班电工停电办理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后许可检修时方能检修,化工岗位操作工现场指定要检修的现场设备,值班电工指定要检修的变电所(站)设备,并分别监督检修。

  3.5检修电工要检修停止运转处于备用状态设备的电动机和电气设备时要经调度室和岗位工同意后,检修负责人到变电所办理检修工作票,值班电工停电签发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后许可检修时方能检修,化工岗位操作工现场指定要检修的设备,并现场监督检修。

  3.6检修工作票除正常签发人签字外还要有电气值班人员、检修设备岗位班长和检修负责人签字,并分别由电气值班室、操作岗位值班室和检修负责人留存,检修完工后检修负责人将检修工作票交回后方可撤安全措施送电。

  3.7所有停用或暂时不使用的用电设备(不处于热备用的设备),设备使用单位要即时到供电变电所办理停电手续,电工接到停电要求立即办理停电,并做好安全措施。

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矿井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减少设备事故的发生,加强设备现场危险作业环境及作业过程中安全防护设施的有效使用和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应于我矿生产矿井全过程的安全设施管理和控制。

  第三条矿井生产现场的安全设施、设备必须由矿主管领导负责统筹规划,制定响应的安全设施计划并实施,建立相应的安全设施保证体系。

  第四条矿井作为安全设施、设备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安全费用,并专款专用。

  第二章矿井设备安全设施的范围

  第五条安全设施的内容、范围:

  1.电气设备的保护和接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693条至第710条的规定进行检查和试验;

  2.矿井立井和斜井的提升装置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427条规定装设下列安全保险装置并符合要求:(1)防止过卷装置;(2)防止过速装置;(3)过负荷和欠电压保护装置;(4)限速装置;(5)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装置;(6)闸间隙保护装置;(7)松绳保护装置;(8)满仓保护装置;(9)减速功能保护装置。

  3.空气压缩机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37条至第739条规定,设置下列保护装置:(1)超温保护装置;(2)设置压力表和安全阀;(3)断油断水保护装置。

  4.主排水泵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设置水位报警装置,相应配电系统符合电气设备有关安全保护的规定,有条件的矿井应装设泵房无人监控集控系统。

  5.主通风机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设置超温保护装置,机房内必须安设电流表、电压表、水柱计等设施。

  6.井下运输设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平巷和倾斜井巷运输”的相关规定设置安全保护装置并保证灵活可靠。

  7.矿井采掘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设置并确保灵敏可靠。

  第六条矿井设备的安全设施、设备,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肥矿集团公司机电管理规定》的标准进行定期检查试验。矿井主要提升装置的安全保护,由维修工每天试验一遍,司机每1小时巡检一次,交接班时必须对内外过卷、脚踏开关等进行试验,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存在安全隐患时可以拒绝开车。对于钢丝绳楔形连接装置,每半个月进行一次抽检,发现断丝必须采取相应措施。每个月有矿机电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年必须组织机电、地测等部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全面检查,写出报告书,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限期进行解决。

  第七条对其余各岗点,必须根据岗点设备的性质和要求,定期对安全保护设施进行试验,并对试验结果进行记录签字。对于更换的安全设施备品备件,必须在检修履历簿中记录清楚,检修周期符合相关规定。

  第三章检查试验规定

  第八条矿井主要提升机的安全保护装置必须由维修工每天检查试验一遍并将检查试验结果认真填写清楚,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汇报,检查处理结果必须签字,实行责任负责制;每月矿井的机电负责人必须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签字,做出结论性意见。正常使用的提升绞车,提升人员的每年进行技术测定,提升物料的每三年进行一次技术测定,检查和测试结果必须写成报告书,针对发现的缺陷,必须提出改进措施,并限期解决。

  第九条空气压缩机和主通风机、主排水泵等岗点的安全保护设施必须按照设备本身的要求和电气设施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查、试验,检查、试验结果必须在相关记录上签字备查。

  第十条各个岗点必须建立完善的管理干部上岗查岗制度,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分工定期进行上岗、查岗以及定期组织人员全面检查。上岗的内容和发现、解决的问题必须注明,如因外出等原因不能及时上岗的,则必须在外出前指定专人代其检查,并说明原因。

  第十一条对于安全设施的检修检查,必须遵循“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原则,建立完善的定期检修制度。检修周期严格执行《肥矿集团公司机电设备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要求。检修中的发现的问题、解决方法、更换配件、测量数据等必须在检修履历簿中填写清楚,以便为以后的`检修留做参考。技术负责人必须定期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二条各单位必须制定专门的技术资料管理制度,有专门的资料室和相关设备,设定专门的资料管理员,定员定编,所有资料必须作到清楚明了,存放科学,并有专门的借阅制度。

  第四章大型固定设备的维护保养

  第十三条大型固定设备主要包括主提升绞车(滚筒直径2米及以上绞车和所有提人绞车)、主排水泵、主扇风机、空气压缩机和钢丝绳芯胶带输送机。

  第十四条大型固定设备改变其主要技术性能、结构及其系统能力和进行技术改造项目时,必须经集团公司组织论证后方可实施。

  第十五条大型固定设备的值班司机和维修工要严格按照巡回检查周期表的内容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做好记录,发现设备在运行中有异常变化时,要及时向单位分管领导汇报,影响安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大型固定设备必须按照《检修周期表》的内容和周期,实行强制性的检修,要严格执行每天两小时检修制度,每年的停产检修日要不少于12天,月度检修计划要按照下列要求编制和申报:

  1.停产检修计划由机电科编制、上报和发至各有关单位;35kv系统检修要在上一月的20日前提出申请,批准后再实施;

  2.停产检修计划在检修前五天,由矿机电矿长带领机电科科长、分管技术人员和安监科分管人员向总部分管领导汇报,停产两天及以上的检修项目要提前15天报张能公司审查;

  3.停产检修项目和时间不准随意变动和更改,确需更改的,要经分管矿长、机电矿长审核,总部分管领导批准。检修完毕,设备必须试运转。

  4.大型固定设备的关键部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强制探伤,探伤报告存档备查,对在探伤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措施处理。

  第十七条合理选用润滑油脂,其型号、牌号和更换周期,要符合设备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设计文件的要求,使用之前必须经过化验,压缩机油要经过闪点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八条固定设备硐室要建立要害场所管理制(张挂)、岗位责任制和包机制(张挂)、交接班制(张挂)、操作规程(张挂)、设备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检修试验制、领导干部上岗制、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及检查标准和周期、润滑油脂和其它润滑材料的检验制度;主提升机要建立安全保护装置日检查试验制等。

  第十九条固定设备机房要建立以下记录:

  1.设备检查记录主要记录对机械和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的结果以及查出问题的整改处理情况。其中主提升系统要记录每天对提升容器、连接装置、防坠器、罐耳、罐道、阻车器、摇台、装卸载设备、天轮、提升机滚筒、制动系统、调绳装置及深度指示器传动部分等维护检查及问题处理情况,并有维修工亲笔签字;

  2.设备检修记录主要记录设备部件的更换、修复、探伤和电气控制部分的调试、整定数据;

  3.运转日志和交接班记录主要记录司机每班在交接班时的交接情况并进行交接签字;运转日志记录中所列入的记录项目,凡是有数字显示者,均要真实记录具体数字,不得用其它符号代替。其中主提升司机在接班后要对过卷保护开关试验一次,并做好记录;

  4.干部上岗记录各分管干部上岗必须按照规定的每月上岗次数上岗(分管机电矿长至少每月上岗一次,机电科长至少每月上、下旬各上岗一次,区队干部、科室管理人员至少每五天要有人上岗一次,区队主要领导要至少每旬上岗一次),并做好记录,主要记录在上岗时对设备检查的情况、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意见。

  5.主提升系统还要建立月检记录,由机电矿长每月组织机电科长、分管技术人员等按照集团公司制定的“主提升系统月检表”进行检查并填好月检表;

  6.要害场所入内登记记录除值班司机、维修人员以及按规定定期上岗的干部、技术人员外,其余人员进入机房均须登记记录,并有值班司机签字;

  7.事故记录主要记录设备各系统所发生的异常运行状态、各种保护装置失效所发生的事故及处理情况;

  8.安全保护装置试验记录主提升装置主要记录每天对《煤矿安全规程》第427条规定的电气保护装置等检查、试验和问题处理情况,并有维修工签字;空气压缩机主要记录安全阀、释压阀、断水、断油保护的试验情况和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主排水泵主要记录水仓高、低水位报警装置的试验和检漏继电器的试验情况;

  9.钢丝绳日检记录主要记录主提升钢丝绳的悬挂、更换、定期试验日期和维修人员在现场每天对在用钢丝绳断丝数、锈蚀、磨损情况及其位置和其它异常状态的检查情况。对使用中的钢丝绳,至少每月涂油一次。滚筒上缠绕2层或3层以上钢丝绳时,钢丝绳有下层转到上层的临界段(相当于绳圈1/4长的部分)必须经常检查,并应在每季度将钢丝绳移动1/4绳圈的位置。钢丝绳连接装置必须每半个月打开抽绳检查一次,每次检查要有检查人员签字。分管人员要定期上岗抽查签字,其中分管技术员不超过七天一次,机电科长不超过半月一次,机电矿长不超过一月一次。

  10.立井提升系统井口操车设备、安全门闭锁与提升信号要建立日检查、试验记录主要记录井上下操车设备、安全门闭锁与提升信号日检查试验情况并签字,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第五章大型固定设备的技术测定

  第二十条每年年初,由机电科编制大型固定设备技术测定计划,报总部机电处,并按计划协助实施。大型固定设备的技术测定由总部负责。

  第二十一条固定设备技术测定的项目、内容和周期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技术测定报告由机电副总、机电科长审阅签字后存档备查。应测试的设备及要求如下:

  1.主提升机每年进行一次技术测试,检查验收和测试的内容,必须包括下列项目:

  (1)现场拍摄提升机运行速度图;

  (2)天轮(导向轮)的垂直和水平程度、有无轮缘变形和轮辐弯曲现象;井架的变形、损坏、锈蚀和震动情况;井筒罐道的垂直度及固定情况;

  (3)检查盘式制动器的各部间隙及连接、固定情况,并验算其制动力矩;

  (4)测试保险闸空动时间和制动减速度;副井要有防滑条件验算资料,验算在制动过程中钢丝绳是否打滑;

  (5)测试保险闸的贴闸压力;

  (6)机械、电气传动装置和控制系统的情况;各种调整和自动记录装置以及深度指示器的动作和精密程度;

  检查和测试结果必须写成报告书,针对发现的缺陷提出改进措施,限期解决。

  2.主通风机每五年至少进行一次性能测试。五年内,如果改变矿井通风系统时,也要做一次性能测试。测试内容:

  (1)绘制通风机性能曲线。对通风机进行测试的工况点选择,一般不少于10个,且均匀分布。对轴流式通风机,应绘制出风机装置静压特性曲线,对离心式风机,应把全压特性曲线转化为静压特性曲线;

  (2)计算出正常运行工况时的静压效率和轴功率。

  3.主排水系统每年雨季前要进行一次性能测试,测试内容:

  (1)水泵性能曲线,应在不同流量值的情况下进行绘制,测点不少于5个;

  (2)计算出水泵运行工况下的效率、排水系统总效率和吨水百米电耗。

  4.使用中的空气压缩机应每年进行一次测试,要测试压缩机的排气量、各级排气温度、压力并计算出压缩机的比功率和排气效率。

  第六章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

  第二十二条提升装置的各部分,包括提升容器、连接装置、防坠器、罐耳、罐道、阻车器、摇台、装卸设备、天轮和钢丝绳,以及提升绞车各部分,包括滚筒、制动装置、深度指示器、防过卷装置、调绳装置、传动装置、电动机和控制设备以及各种保护和闭锁装置等,每天必须有专职维修工检查一次,每月还必须由分管矿长或机电副总组织有关人员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检查和处理结果都应留有记录。对金属井架、井筒罐道梁和其他装备的固定和锈蚀情况,由分管机电矿长或机电副总组织应每年检查一次,发现松动,应采取加固或其他措施;发现防腐层剥落,应补刷防腐剂。检查和处理结果都应留有记录。

  第二十三条冬季要天天对立井井筒进行检查,坠冰隐患不排除,严禁提升。

  第二十四条钢丝绳的使用和管理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全矿使用的钢丝绳,新绳到货后,应由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验收检验,合格后供应科应妥善保管备用,防止损坏或锈蚀。提升钢丝绳必须经有资质的钢丝绳试验站试验合格后,方可悬挂使用。

  1.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隔六个月检验一次;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12个月时进行第一次检验,以后每隔六个月检验一次;副井摩擦轮绞车用的主钢丝绳及平?尾绳、φ18mm及其以下的专为提升物料用的钢丝绳(立井提升用绳除外),不受此限。

  2.提升钢丝绳必须每天检查一次,平?钢丝绳必须至少每周由维修工检查一次。对易损坏和断丝或锈蚀较多的一段应停车详细检查。断丝的突出部分应在检查时剪下。检查磨损必须用专用量具。要将检查钢丝绳断丝、磨损、锈蚀等情况认真填入“钢丝绳检查记录簿”;

  3.连接装置处的钢丝绳必须每半个月拆卡抽绳检查一次,钢丝绳使用到后期或发现断丝较多、发展较快时,要缩短检查周期;检查结果要填入“钢丝绳检查记录簿”;

  4.在钢丝绳使用中期至少每月一次,使用后期至少每周一次,由分管技术人员负责组织对钢丝绳的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有记录,如发现异常的突然变化,必须立即更换。

  5.摩擦轮式提升钢丝绳的使用年限应不超过2年,平?尾绳的使用年限应不超过4年。如果钢丝绳的断丝、直径缩小和锈蚀程度不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可继续使用,但不得超过一年。

  6.各种股捻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下列数值时,必须更换:

  (1)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为5%;

  (2)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平衡钢丝绳为10%;

  (3)架空乘人装置的钢丝绳为25%。

  7.以钢丝绳标称直径为准计算的直径缩小量提升钢丝绳达到10%时,必须更换。

  8.钢丝绳在运行中遭受到卡罐、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将受力段剁掉或更换全绳:

  (1)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或变形;

  (2)断丝或直径缩小量超过上述规定;

  (3)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的长度伸长0.5%以上。

  9.在钢丝绳使用期间,断丝数突然增加或伸长突然加快,必须立即更换。

  10.钢丝绳的钢丝有变黑、锈皮、点蚀麻坑等损伤时,不得用作升降人员。钢丝绳锈蚀严重,或点蚀麻坑形成沟纹,或外层钢丝松动时,不论断丝数多少或绳径是否变化,必须立即更换。

  第二十五条立井提升容器与提升钢丝绳的楔形连接装置,每次更换钢丝绳时,都必须对连接装置的主要受力部件进行探伤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楔形连接装置的累计使用期限:单绳提升的主井不得超过10年;四绳提升的副井不得超过15年。

  第二十六条倾斜井巷运输时,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与钢丝绳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并加装保险绳,钢丝绳连接装置,在每次更换钢丝绳时,必须用两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进行试验。

  第二十七条新安装或大修后的防坠器,必须进行脱钩试验。对副井提升罐笼的防坠器,应每六个月进行一次不脱钩试验,每年进行一次脱钩试验。防坠器的各个连接和传动部分,必须经常处于灵活状态。

  第二十八条信号、操车系统必须符合以下要求和各种闭锁关系。

  1.副井井口、井底的安全门必须与罐位和提升信号连锁:罐笼到位并发出停车信号后安全门才能打开;安全门未关闭发不出开车信号;安全门关闭后才能发出开车信号;发出开车信号后,安全门打不开。井口、井底摇台与罐笼停止位置、阻车器和提升信号系统要连锁:罐笼未到位,放不下摇台,打不开阻车器;摇台未抬起,阻车器未关闭,发不出开车信号。

  2.主、副井从井下信号工发给井上信号工和从井上信号工发给绞车司机的信号装置以及备用信号装置要灵敏、可靠。井上信号装置必须与绞车的控制回路相闭锁,只有在井口信号工发出信号后,绞车才能启动。

  第二十九条主要通风机要达到以下要求:

  1.主要通风机必须装置两台同等能力的通风机,其中一台作备用,备用通风机必须能在10min内开动起来;必须保证主要通风机连续运转;机壳、风门不漏风,不锈蚀。叶轮安装角度要一致,应保持平衡,且无积尘,机电工区至少每年清扫、防腐一次;

  2.反风装置的每个机构必须灵活可靠,并能在10min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方向改变后,通风机的供风能力不得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每季度由矿总工程师组织至少检查1次反风设施,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装有防爆盖的井口要封闭严密,防爆门由机电工区负责,每六个月检查维修一次,并留有记录。

  3.主要通风机房内必须安装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必须有直通调度室的电话,并由反风系统图、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4.主要通风机的运转必须有专职司机负责,司机必须每小时将通风机的运转情况记入运转记录簿内,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汇报调度室。

  第三十条压风机要达到以下要求:

  1.设备无裂纹,不漏水,不漏油,不漏风,性能要良好;

  2.电机和电控设备接地系统完善,接地电阻符合规定;

  3.压力表、温度表、电流表、电压表、电度表和压力调节器要齐全,指示准确,动作可靠;

  4.滤风器要至少每三个月清扫一次,空气压缩机的进风管和风包至少每年清扫一次,新安装或检修后的风包,应用1.5倍压风机工作压力作水压试验。

  第三十一条主排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必须经常检查和维护,每年雨季以前,必须全面检修一次,并认真填写检修履历簿存档备查;全部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联合排水试验和所有水泵的技术测定工作必须在每年的6月底前完成。主排水泵要达到以下要求:

  1.泵体、电机、环形管路、闸阀等要完好、防腐良好,泵体无裂纹,各闸阀使用正常,操作灵活不漏水;

  2.压力表、真空表、电压表、电流表、电度表齐全,指示正确;

  3.有可靠的引水装置和备用引水装置,并能在5min内启动水泵;

  4.水泵吨水百米电耗不大于0.5kwh,做到经济运行。

  第七章其它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第三十二条认真执行安全设施、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和设备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单人使用的设备实行专责制。主要设备实行包机制(包运转、包维护、包检修)。设备使用实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主要管、线缆装置,实行区域负责制,分片包干的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各种安全设施、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达到本设施、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应知”、“应会”要求,经考试合格,领到操作证,方能上岗。设备操作人员都要做到“三好”,即管好、用好、修好;“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第三十四条要严格执行日常保养(维护)和定期保养(维修)制度。日常保养:操作者每班照例进行保养,包括班前10-15分钟的巡回检查;班中责任制,注意设备运转、油标油位、各部温度、仪表压力、指示信号、保险装置等是否正常;交接班前进行清扫、擦洗。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发现大问题,通知维修人员处理。定期保养:设备运行一段时间后,以维修工为主,操作人员配合,进行部分解体清洗检查,调整配合间隙和紧固零件,处理日常保养无法处理的缺陷。定期保养完后,由工程技术人员与进行验收评定,填写好维修记录。确保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经济运行。

  第八章机电设备器材的日常使用管理

  第三十五条机电科是全矿机电设备的主管部门,负责机电设备的统一管理。各单位使用设备必须到机电科设备管理组办理手续方可领取设备。做到帐、卡、物、牌板四相符。

  第三十六条承担设备器材检修的单位未经机电科同意不得发放设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设备,使用单位次日必须到设备组登记报账,补办手续。

  第三十七条机电科每月下达月度设备检修计划,承修单位要认真履行设备检修计划,入库管理规定,按时完成临时性工作。

  1.凡使用机电设备器材的单位均要将更换下来的设备及时送交机修厂及机电工区进行检修。

  2.井下、下闲置设备、附件的交回升井期限为3天,采煤及附件停用后5天内交回租赁站。机电科下达闲置设备通知单之日即为有效。

  3.凡申请继续留用的设备经分管领导签字后,交机电科备案。

  4.设备配件升井后,升井单位要清理好设备配件的表面卫生,按机修厂指定地点分类存放,机修厂不得经任何理由拒绝接受。

  5.机电设备升井后,由机电科质量验收组人员与送交单位机修厂有关人员共同验收并签字,对设备零配件的损坏、丢失情况进行登记考核。同时送交单位到机电科设备组办理移交手续。

  第三十八条工作面在机电设备安装完毕后,移交生产之前,矿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机电设备必须达到台台完好,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方可同时到设备组办理移交手续。特殊条件下,生产单位直接进入工作地点,即具备设备移交手续的条件,不得拒绝拖延签字时间。

  第三十九条各生产单位由于工作地点变化,需要交接设备,矿组织机电科会同移交单位和使用单位双方在现场检查验收清点无问题后,方或到设备组办理移交手续。交出单位设备存在的质量问题,按照机电设备质量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设备的移交手续必须在当天完成。对拖延未移交的加倍考核。

  第四十条采掘工作面需移交撤出升井检修的设备,在矿牵头下由机电科各专业组参加会同交接双方清点数量,确认损坏程度办理移交手续。机修厂对损坏设备的考核以机电科出据的设备交接情况为准。

  第四十一条现场使用设备的单位,负责把更换或撤下来的设备在三天内并到机修厂并按指定地点存放,由质量验收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篇9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确保广大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防止和杜绝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 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职工。

  3 职责

  3.1 生产部经理设备管理员(带班师傅兼)是本公司设备安全管理的主要负责人;

  3.2 总经办、各有关部门予以配合;

  3.3 设备管理员(带班师傅兼)定期组织设备安全产检查,同时提出改进意见和跟踪验证;

  4 管理内容

  4.1 培训

  4.1.1 新进厂员工在培训内容中,应包括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培训,采取如下方式:

  A、总经办的理论培训;

  B、设备管理员(带班师傅兼)和车间主任的再场操作培训。

  4.1.2 对从事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必须持操作证上岗;必须持有国家、行业或政府颁发的操作证书,经总经办验明其有效性后(必要时经实际操作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4.2 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按公司“设备管理程序”及“设备维护保养作业指导书”实施。

  4.3 生产现场的安全

  4.3.1所有设施和生产设备,必须严格按照原设计、使用要求,留有足够的空间场地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安装调试。

  4.3.2 对各种设备和仪器,操作者严格按其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超负荷运行,特别是有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停止,向车间主任或设备管理员(带班师傅兼)报告。

  4.3.3 工作现场布局要合理,使用部门要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高速运转在操作面的皮带轮,必须具备皮带罩;导电设施不得裸露在外或损坏操作。

  4.3.4 生产现场要求: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通;光源充足,为生产所设的坑、壕、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须要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4.3.5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4.3.6 载货升降机、叉车车斗,严禁载人运行;

  4.3.7 配电线路的设计、施工、维护、修理均要严格执行相关的`电工规定,由公司电工实施;严防触电事故的发生。

  4.3.8 有必要控制最高转速的设备,经设备管理员限速后,不得擅自调整超速;升降机、叉车及其它安全设备,无证人员不得操作。

  4.4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必须在1小时内向直接上级主管汇报(填写“意外事故报告单”),并由生产部经理调查处理。

  4.5 各级单位主管或员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职责,如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a 不执行有关规定、条例、操作规程或自行其事的;

  b 对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c 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人身和设备、财产的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d 对设备安全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e 对设备安全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f 延误装、修安全设施或不装、修安全设施的;

  g 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h 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i不服从指挥劝告,进行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j 隐瞒事故或谎报事故经过的。

  对以上现象,将严格按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4.6 由于非正常原因造成的公司设施/设备损坏的,由生产部经理负责组织调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及必要时的行政责任。

  4.7 每月一次,由设备管理员(带班师傅兼)负责组织,对本公司的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有安全

  隐患的设施/设备,必须当场指出并要求其改进,并填写“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检查记录”存档备查。

  附表:(略)

  1、意外事故报告单

  2、设备安全管理检查表

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篇10

  1、严格按设备设施的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2、定期做好对设备设施的维护与保养。

  3、不得随意对设备进行带电检修。

  4、对新到的设备要先进行检验、调试后方可投入使用。

  5、对设备数量、种类做到记录准确,便于查找。

  六 风门管理工操作规程

  一、安全规定

  1、必须井下现场交接班,不得脱岗、空岗。

  2、开关风门时,风门管理工不准站在风门的后边,以防止车撞风门伤人;有条件时可站在躲避硐内操作风门。

  3、操作斜巷风门要在躲避硐内进行,防止跑车伤人。

  二、操作顺序

  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

  交接班→检查风门信号、标志等→现场操作→交接班。

  三、正常操作

  1、工作前必须全面认真检查风门及信号标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通风科、调度室。

  2、集中精力注视来往车辆、行人,当接到需打开风门通车的信号时:

  (1)立即打开车辆行进方向的。风门,发出减速进车信号。

  (2)待车辆通过后,立即关闭第一道风门。

  (3)打开第二道风门。

  (4)监护车辆通过后,关闭第二道风门。

  (5)不准同时打开两道风门。

  3、发现车辆长时间停在风门处时,要令其推走。禁止在风门间停车。

  4、发现风门损坏时,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并向通风科、调度室汇报。

  5、必须经常清除风门前后10米内的杂物、积水、淤泥等,禁止在该范围内堆放材料、设备等。

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篇11

  1.目的

  为规范各物业区域设施设备的管理,以确保业主、用户能正常生活和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物业区域的供水、供电、供气及机电设备

  3.日常保养规定(向业主、住户公示)

  3.1供水、供电、供气及机电设备是经过周密考虑而设计的,请业主(住户)不要随意更改,如未获批准擅自更改,造顺民经济损失由业和(住户)负责。

  3.2各楼宇增装有公共电视天线,为保持楼宇的雅观,请勿增设个别户外天线。

  3.3切勿把垃圾、菜叶、杂物等废料投入厕所及下水道,如因使用不当,导致堵塞或损坏,一切修理费用由业主(住户)自行负责。

  3.4屋楼内公共地方,不得稼具、货物、神位及烧香,不得乱涂乱画,如属小孩行为,由小孩的监护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及清洗复原的费用。

  3.5各住宅单位均设有专供晾衣服的位置,请勿在其他公共区域晾晒衣物,以免影响园区的雅观。

  3.6爱护公共设备、电梯、对讲机、教育小区不要在电梯内嬉戏,不要乱按对讲机和电梯开关键,如属人为损坏,当事人修理费用,并视损坏程序接受罚款。

  3.7如长时间离开住所,请关好水、电、气总掣,如因水、电、气总量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业主、住户承担相关的一切费用。

  4.设备安全运行制度

  4.1机电设备的以安全、正常、经济运行为标准,机电设备的操作、保养、维修由机电工程部专业技术人员或外聘专业维修保养公司公司实施,维修人员须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上岗证,专业维修保养公司需持有相关技术的资质证,且在有效期内。

  4.2智能控制、消防、电梯、供电、供水设备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员必须密切留意和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运行记录。

  4.3机电设备严格按照设备维修保养堆积进行维护,保证设备完好。

  4.4值班员和维修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管理规程进行操作和维修。

  4.5机电维修员应了解和掌握设备运行规律,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事故发生。

  4.6维修设备时,先准备好材料和采取相应的`安全提供和技术措施,防止触电及设备事故的发生。

  4.7在电源干线、低压配电柜上行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操作必须使用绝缘工具关悬挂标志牌。

  4.8做好设备运行和维修记录,建立设备台账,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洁卫生。

  4.9供配电设备房必须具备有灭火器材。

  5.设备运行记录管理制度

  5.1管理区域内验收交接应移交有关机电设备档案资料,包括设备产品合格证、施工图、接线图、试验报告、说明书等,设专柜保管。

  5.2服务中心建立设备运行档案柜,保存设备技术资料、设备台账、设备运行管理资料和维修资料等。

  5.3值班员和机电维修员做好智能控制、消防、水电、电梯等设备的值班记录和各种设备的巡视检查和保养记录,并有记录人的签名。

  5.4所有记录以月为单位整理、装订成册、归档管理。

  5.5定期对设备管理记录进行统计分析,掌握设备运行情况。

  5.6借阅查找设备管理记录应佃理相关手续。

  6.设备管理交接班制度

  6.1值班人员应按统一安排的班次值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不能私自调班、顶班。因故不能值班者,必须提前征得领导同意,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才能请假。

  6.2交接班双方人员必须做好交接的准备工作,准时进行交班。交接班的准备工作包括:

  l查看运行记录;

  l介绍运行状况和方式;

  l以及设备检修、变更等情况;

  l清点仪表、工具‘

  l检查设备状况;

  l交班时,双方领班在值班日志上签字。

  6.3在下更情况下不得交接班:

  l在事故处理未完或理大设备启动或停机时;

  l交接班准备工作未完成时;

  l接班人数未能达到规定人数的最低限度时;

  l领班人员有酒醉现象或其他神志不清情况而未手到顶班人时。

  7.设备管理报告制度

  7.1下更情况报告主管

  l主要设备非正常操作的开停、调整及其他异常情况;

  l设备出现故障或停机检修;

  l零部件更换及修理;

  l维修人员的工作去向、客户维修材料的领用;

  l运行人员暂时离岗;

  l对外及上级联系。

  7.2下列情况必须报告服务中心经理

  l重点设备非正常操作的启停、调整及其他异常情况;

  l采用新的运行方式;

  l重点设备发生故障或停机抢修。

  8.设备故障和事故处理程序

  8.1无论发生何种设备故障和事故,主管单位必须立刻组织力量迅速处理。

  8.2发生较重大事故或故障(指造成较大范围、较长时间有关系统不能正常工作或将造成有关系统不能正常工作,产生较严重影响,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时,必须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和有关单位协调解决。

  8.3无论发生何种设备故障和事故,主管单位有关人员必须在值班记录和故障检修记录本上做详细记录,不得疏漏隐瞒。

  8.4发生较重大事故或故障时,主管单位在事故、故障初步处理后,写出事故、故障报告,由服务中心经理召开有关外聘公司、机电维修部人员参加事故分析会,写出分析意见和改进措施,然后上报物业公司经理审批。

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篇12

  一、为加强我厂设备设施检修的安全管理和完善生产工作区域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检修期间的安全作业和检修后的安全正常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设备设施小修、中修、大修以及临时停机抢修范围。

  三、在设备设施检修前,必须认真做好下列工作:

  (一)各单位必须明确检修内容,检修时间和检修作息时间。

  (二)确定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安全监督员和参加检修的人员。明确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监督员对参加检修的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教育及防范措施负责。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监督员必须掌握检修人员的工种持证情况,技术素质状况及身体、精神状况,以便科学安排检修分工,进行安全警示。

  (三)所有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必须熟悉检修现场环境和安全作业条件,并拟定好安全防范措施。

  (四)重大检修项目必须制定好安全预案,特别是对高空作业、悬空作业、平行交叉作业、停(供)电作业,运转设备检修起重作业及易燃易爆、易中毒、易腐蚀、易窒息部位的作业必须采取切实可靠的防范措施,向参加检修的人员作技术交底,并报机动、安全部门备案。

  (五)设备设施检修的安全用具和检修工具、器具应进行严格检验,确认安全可靠。

  (六)必须坚持班前派班制度,明确工作内容,注意事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班前检修人员的安全思想和防范意识教育,确定好联保对子,做到检修项目安全措施到位,项目负责人不盲目指挥,检修人员不违章冒险作业。

  四、设备设施检修中应做好下列工作:

  (一)进入检修岗位必须做好安全确认,确保无危险因素后方可作业。

  (二)特殊工种岗位的检修作业,必须配备相应持证的‘作业人员。严格按照安全要求作业。

  (三)联保对子要注重相互提醒、相互督促,自觉做到“四不伤害”。

  (四)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监督员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检查工作,对检修人员的安全作业状态进行监督,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行为,发现险情应及时停止检修作业,撤离人员,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

  (五)严格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杜绝酒后作业等行为。

  五、设备设施检修结束后,必须做好如下工作:

  (一)拆除检修临时设施,确保设备设施试运行的安全条件,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二)临时拆除的安全防护装置应即时恢复,完善生产工作现场安全防尘技术措施,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三)认真做好检修项目的总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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